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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出版刊物 > 法律观察 > 《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

《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

 2021-05-21965
[摘要]5月25日,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提出十二项具体意见。

5月25日,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提出十二项具体意见。

《意见》明确,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

《意见》要求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对金融机构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小额贷款,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现行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