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修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摘要]11月4日,上海市政府网站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11月4日,上海市政府网站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知》共六章27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调整管理推进部门职责。将生物医药领域推进部门由市科委调整为市经济信息化委。二、分类完善投资补助管理。对于非上市企业承担的项目,投资补助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对于已上市企业承担的项目,补助金额上限由1亿元调整至5000万元。三、完善项目调整、终止、撤项的管理。原则上项目延期不能超过3年,项目只能申请一次重大调整,调整申请应在中期评估前提出;明确了项目一般调整和重大调整的分类和对象;补充了项目终止和撤项管理。四、强化市场化协同联动。等等。
(本文来源:2022年11月4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