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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出版刊物 > 法律观察 > 《出口管制法》通过,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出口管制法》通过,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0-10-272591
[摘要]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2月1日起生效实施。

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2月1日起生效实施。

《出口管制法》适用于国家对两用物项、军品、核以及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的货物、技术、服务等物项(包括物项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的出口管制。出口管制对象,不仅包括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境外转移管制物项,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向外国组织和个人提供管制物项。《出口管制法》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出口管制制度,通过制定管制清单、名录或者目录(以下统称管制清单)、实施出口许可等方式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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