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
订阅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首页 锦天城概况 党建工作 专业领域 行业领域 专业人员 全球网络 新闻资讯 出版刊物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订阅下载 CN EN JP
首页 > 全球网络 > 长春 > 新闻资讯 > 交易案例 > 2012年交易案例

2012年交易案例

 2012-12-3158048
[摘要]锦天城律师协助日本电产株式会社(“日本电产”)通过溢价认购江苏凯宇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江苏凯宇”)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收购江苏凯宇51%的股权。

锦天城律师协助日本电产株式会社收购江苏凯宇51%的股权

2012-12-31


锦天城律师协助日本电产株式会社(“日本电产”)通过溢价认购江苏凯宇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江苏凯宇”)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收购江苏凯宇51%的股权。


日本电产成立于1973年,是全球最大的电机制造商,为大阪、东京、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江苏凯宇是一家成立于2001年的EPS有刷电机制造商,总部位于江苏常州,于武汉和重庆有业务经营实体,向中国汽车制造商供货,在中国市场表现强劲,有望进一步扩张和成长。


日本电产通过本次交易获得其目前尚不具备的EPS有刷电机技术,并在中国汽车市场寻求商机。此外,日本电产和江苏凯宇还计划通过利用双方的研发能力、生产设施及销售渠道扩大EPS有刷电机向非中国汽车制造商及中国之外的新兴经济体的销售。


本所高级合伙人唐志华和缪剑文、合伙人史惠新和王青松及律师李蕾、童艳、徐庆洋全程参与了该股权并购项目的交易结构设计、文件起草、审阅、咨询及谈判工作及交割等工作。


锦天城律师成功经办西安雁翔路项目及沈阳滨河东项目

2012-12-17


锦天城律师协助中国四大房地产公司之一的金地集团(Gemdale)完成与瑞银(UBS)/金地中国房地产基金一期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为金地集团与瑞银集团共同在境外发起设立的房地产美元基金)在西安雁翔路、沈阳滨河东的两个房地产投资项目,西安雁翔路项目投资总额达美元1亿元,沈阳滨河东项目投资总额达人民币3.6亿元。


2012年9月至12月,金地集团及其境外子公司与瑞银/金地中国房地产基金一期控股有限公司成功签署了包括合作框架协议、股权认购协议、委托经营、商业贷款等一系列中英文协议,目前该资金已到位,顺利实现了境内房地产企业的境外融资。在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下,该融资模式突破了此前房地产融资业务的单一性和局限性,此开创性的做法在业内具有领先地位,对境内外大型房地产公司及大型房地产基金颇具吸引力。


在本项目中,本所高级合伙人蒋鹏、律师杨蓉和刘清丽作为金地集团的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并为客户提供了包括起草、审阅交易文件、咨询及谈判等中英文法律服务。金地集团(Gemdale)与瑞银(UBS)对我们锦天城律师的工作评价非常积极。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环太湖债”成功发行

2012-12-06


2012年11月28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总额人民币12亿元的“12环太湖债”向成功地境内机构投资者发行。


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本期债券所募资金将用于夹山漾保障性安居工程、湖州西塞山分区杨家庄村拆迁安置用房工程、梅西保障性安居工程、清河嘉园保障性安居社区二期工程、三天门基地棚户区改造工程等五个项目。


本项目由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徐军和律师李明文经办。


锦天城律师协助上海上实完成收购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23.0584%股权

2012-12-05


锦天城律师近日协助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集团”)属下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上实”)完成收购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集团”)持有的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桥公司”)23.0584%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4.66亿元。


大桥公司系杭州湾跨海大桥的业主单位,持有杭州湾跨海大桥的收费经营权。杭州湾跨海大桥横跨杭州湾区域,全长36公里,是世界最长的跨海大桥,在我国东部沿海路网结构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中钢集团系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中央国有企业,其原先通过持有大桥公司23.0584%股权成为大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中钢集团于2012年10月16日将大桥公司23.0584%股权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后,上海上实于2012年11月13日成功摘牌,并与中钢集团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上实集团已拥有沪上多条高速公路经营权,此次成功收购杭州湾跨海大桥部分股权,标志着在“公路走出上海”战略目标上已取得重要突破。


本次收购项目中,本所高级合伙人朱颖带领服务团队为收购方上海上实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支持,服务内容包括对大桥公司开展法律尽职调查,起草《产权交易合同》等交易文本,与出让方中钢集团就相关交易条款进行谈判,以及为上海上实作出收购决策所涉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锦天城律师担任卡撒天娇香港上市保荐人中国法律顾问

2012-11-26


锦天城律师担任卡撒天娇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保荐人的中国法律顾问,协助卡撒天娇集团有限公司(Casablanca Group Limited,2223.HK)于2012年11月2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


卡撒天娇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大陆及香港首屈一指的品牌床上用品公司之一,公司1993年成立于香港,拥有自主品牌Casablanca、Casa Calvin、并代理FORCETECH、ELLE DECO等国际品牌。本项目的独家保荐人为海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独家全球协调人为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为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和大华继显(香港)有限公司。


锦天城组成了由杜晓东、林妙玲、赵万宝和刘康在内的律师团队,担任保荐人中国法律顾问。


锦天城律师协助南非紧固件案反倾销案锦天城客户获零税率

2012-11-26


近日南非国际贸易委员公布了紧固件反倾销案终裁结果,决定对中国出口到南非的紧固件征收反倾销税。参加应诉的企业中,4家企业获得零税率,锦天城北京分所代理的浙江乍浦实业有限公司位列其中。这是继南非毛毯、钢质磨球及聚酯短纤反倾销案后,北京分所代理的应诉企业第四次获得零税率。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成都8亿元城投债项目成功发行

2012-11-14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成都市兴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兴锦城投)2012年度公司债发行项目经国家发改委批复核准后,日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完成发行工作,募集资金人民币8亿元已全部到位。


本次发行的债券期限7年,利率7.3%,无担保,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评级与审计分别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根据评级报告,本次发行主体的长期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兴锦城投系成都市锦江区政府所属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从事区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资产管理和房地产开发,承担城市资源的运营和政府项目的投融资工作。


本所高级合伙人蒋毅刚及合伙人宋晏为兴锦城投的本次发债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尽职调查、方案策划、资产重组、文件制作、律师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锦天城律师为机场集团与联邦快递上海国际快件和货运中心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2-10-30


2012年10月25日,全球最具规模的速递运输公司之一联邦快递和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宣布,联邦快递将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建设全新的上海国际快件和货运中心。联邦快递中国区总裁陈嘉良和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景逸鸣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据了解,联邦快递在该项目上投资将超过美元1亿元,其将是联邦快递在亚太区的重要设施之一,为华东地区来往欧洲以及美国之间的货物提供更大的便利性以及连通性。该国际快递和货运中心的总占地面积约为13.4万平方米,预计于2017年投入使用。至此,上海浦东机场将成为全球首个同时吸引UPS、DHL和FedEx三大国际物流集团商入驻并建立转运中心的机场。


本所高级合伙人朱林海和鲍方舟继UPS、DHL及FedEx三个项目后,又率领律师金尧和丁逸峰等组成的律师团队作为机场集团的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代理的中国知识产权第一案审理完结

2012-10-12


锦天城律师代表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鑫富药业”)诉新发药业有限公司(“新发药业”)等侵犯专利和商业秘密一案,终以上海一中院支持了鑫富药业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新发药业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多万元的判决而审结。该案因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非原、被告当事人所在地的第三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而成为我国首例由第三方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被称之为中国知识产权第一案。2012年10月11日,《法制日报》对该案进行了详细报道。


鑫富药业与新发药业同为国际国内生产维生素B5的巨头,双方纷争已达6年之久,并围绕专利、商业秘密侵权发生了近10来起诉讼,本所高级合伙人徐军律师作为鑫富药业的全权代理人,参加了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等组织的审理活动,所有代理的案件无一败诉,获得了鑫富药业的高度评价。


锦天城律师为上海一大型旧城改造项目人民币55亿元银团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2012-09-18


锦天城律师代表银团为一大型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的融资文件于近期正式签署。该贷款项目的银团由四家银行组成。受银团委托,由我所高级合伙人缪剑文和律师童艳组成的工作小组,为该银团贷款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融资结构设计、贷款和担保等法律文件起草和谈判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锦天城律师为一房地产开发项目人民币13亿元银团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2012-09-06


锦天城律师代表由两家上海主要银行组成的银团为一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贷款的融资文件已于近期正式签署。受银团委托,我所高级合伙人缪剑文和律师童艳组成工作小组,为该银团贷款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融资结构设计、贷款和担保等法律文件起草和谈判,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锦天城律师在原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项目中为被合并方提供法律服务

2012-09-01


由锦天城律师代表的原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发展”)(000001)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平安银行”)的合并项目已于近日完成。


原平安银行于2012年6月12日完成其法人主体的注销事宜,两行合并后存续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27日更名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24日作出了《关于两行吸收合并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两行的吸收合并交易正式完成,标志着“被市场普遍认定为中国史上最大金融并购案的完美收官”。


本所合伙人林妙玲及律师赵万宝作为被合并方原平安银行的法律顾问为本次合并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由于本项目的交易双方均为银行业公司而具有行业的特殊性,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关的要求就本合并项目涉及原平安银行的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参与了原平安银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为原平安银行就吸收合并方案提供法律咨询、就项目进行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向交易双方或监管机关等第三方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意见、协助原平安银行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


锦天城律师为深圳燃气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2012-09-01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139)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日前通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取得上市公司监管部《关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意见》,准予备案。之前,该计划经报送国务院国资委审核,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下发的同意该计划的复函。


深圳燃气是深圳市第一家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国有A股上市公司,除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外,近年来,深圳办公室还承办了深圳燃气的首发、增发、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发行项目。


本所高级合伙人蒋毅刚、合伙人宋晏及律师陈长红为该计划的拟定及报审提供全程法律服务,起草相关协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代表中国柠檬酸行业与巴西达成首例价格承诺

2012-07-31


中国商务部近日发布消息,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外贸秘书处7月24日发布公告,决定接受中国6家柠檬酸及衍生物出口企业提供的价格承诺。这是巴西对我反倾销历史上首次与中国应诉企业达成的价格承诺。


2011年4月6日,巴西贸易保护局决定对进口于中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发起反倾销调查,锦天城北京分所受聘代理全行业应诉。


尽管过程曲折,中国柠檬酸及柠檬酸盐企业还是一定程度上保住了巴西市场。事实上,对于我国出口依赖度较高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行业来说,以巴西为代表的新兴市场正变得越来越重要,而且巴西的反倾销调查将对南美各国起到示范作用。


此次价格承诺证明矛盾的对立是可以转变的,我们再一次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中实现了合作和双赢的理念。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上市流通

2012-07-25


2012年7月24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星马集团”)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上市流通。星马集团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了人民币8亿元短期融资券,本期发行人民币4亿元,期限365天。星马集团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及替换下属子公司银行贷款。


本次发行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上海上实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的信用级别为A-1级。


本所高级合伙人徐军及律师李明文为本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代表的三个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债权投资计划获得保监会备案通过

2012-07-23


锦天城律师代表的由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PICCAMC)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的“人保—福建向莆铁路债权投资计划”、“人保—内蒙古高速公路债权投资计划”及“人保—淮北矿业债权投资计划”获得保监会备案通过,三个项目总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60亿元人民币。


人保—福建向莆铁路债权投资计划总投资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全部用于福建向莆铁路的建设。向莆铁路全长约640公里,是福建省通往内地最快捷的进出省通道,也是福建沿海港口通达内陆腹地的重要通道。该项目的建设对加强福建与中西部地区的联系与交流,拓展沿海港口经济腹地,促进矿产、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人保—内蒙古高速公路债权投资计划总投资规模为人民币25亿元,用于呼包高速(呼和浩特-包头)和呼集老高速(呼和浩特-集宁-老爷庙)的建设运营,全长514公里。该等高速公路的建成运营有利于加快改善内蒙古自治区的交通状况,充分发挥公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主导优势。


人保—淮北矿业债权投资计划总投资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主要用于袁店一矿井、袁店二矿井、青东矿井项目的建设,该矿井项目均属于国务院重点鼓励发展的大型高产高效煤矿,对稳定淮北矿业生产规模,满足煤炭市场需求,促进皖北地区经济加速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我所合伙人王学杰为上述债权投资计划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债权投资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行债权投资计划受益凭证,经中国保监会备案设立的一种投资产品,通过向其他保险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债权投资计划投资期限一般较长,通常选择有稳定回报的投资项目、资质良好的偿债主体和实力雄厚的担保方,是国家支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重要形式,以审查严格、专业性强著称,国内仅有少数几家律师事务所开展此类业务。王学杰律师为中国人保集团(PICC)十余项债权投资计划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其余各项债权投资计划正在完善和准备之中。


锦天城为首单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提供法律服务

2012-06-12


由锦天城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苏州华东镀膜玻璃有限公司(“华东镀膜”)通过上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申请后于6月8日完成发行,成为全国中小企业私募债成功发行的第一单。另外,6月11日,在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的公司私募债券“12苏镀膜”完成首笔转让,转让面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这是交易所市场第一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非公开转让业务。


华东镀膜是国内镀膜玻璃的专业生产厂家,总资产数亿元,属中型企业。华东镀膜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发行期限2年,固定利率为9.5%,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6月7日由发行人向上交所提出备案申请,6月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接受备案通知书》,并于当日上午发行完毕。


本次发行由苏州国发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未邀请其他机构做专项评级,投资者主要为券商自营为主。


本次私募债发行由本所高级合伙人金忠德、周菡及合伙人岳炜、律师许进锋主办。


锦天城律师代理的玻纤织物案和大豆蛋白案相继胜诉

2012-05-29


锦天城律师代理中国企业在欧盟对华大豆蛋白反倾销案和玻纤织物反倾销案中相继胜诉。


2012年5月11日,欧委会发布大豆蛋白案终裁披露。根据披露,欧盟大豆蛋白产业遭受的损害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实质性损害程度,并且其遭受的损害与中国企业倾销进口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而是由于金融危机引起市场需求萎缩和主要原材料大豆市场的易变性造成的。因此,欧委会建议中止调查,无税结案。在此案中,本所北京分所代理的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山东新嘉华集团,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二亿元。原则上,我方全面胜诉已基本确定,欧委会将在2012年7月19日之前作出是否中止调查的最后决定。


2012年5月22日,锦天城律师代理的欧盟对华玻纤织物反倾销调查一案中,成功迫使欧洲起诉方撤回申诉,调查机关欧盟委员会据此发布公告,中止反倾销调查,无税结案。


此次反倾销调查是欧盟委员会应欧洲玻璃纤维织物保卫同盟(“GFFDC”)的申诉于2011年7月28日发起的,主要针对的对象是以巨石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恒石纤维基业为代表的中国玻纤织物企业。2012年3月12日,在反倾销初裁期限临前一个月,申诉方迫于压力,请求撤回申诉。调查机关欧委会在两月后,发布公告,中止调查,无税结案。这是中国近年来除数据卡反倾销案(也是由北京分所代理,涉案企业包括华为、中兴等)外,第二起在初裁阶段就以无损害结案的欧盟对华反倾销案件。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近日通过证监会审核

2012-05-21


由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仙坛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项目,于2012年5月1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仙坛股份将父母代肉种鸡养殖、雏鸡孵化、饲料生产、商品代肉鸡养殖与屠宰、鸡肉产品加工与销售等业务实行纵向高度整合,实现了完整肉鸡产业链的全环节覆盖。该公司系中国畜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副会长单位、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011中国肉类食品行业强势企业、山东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是国内肯德基、麦当劳等快餐连锁企业的优质供应商。


本次拟发行不超过3,985万股,募集资金人民币42,086万元主要用于生鸡屠宰加工厂建设项目、24.6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场建设项目、年产20万吨饲料生产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增强其他行业地位和竞争力。


该项目也是本所律师在山东省烟台市成功经办的第五个IPO项目,第二家白羽肉鸡养殖与屠宰加工企业,第一家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合伙人杨依见和合伙人李和金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代理的欧盟酒石酸一案锦天城客户再获零税

2012-05-08


4月2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将锦天城代表的客户---杭州宝晶公司从目前仍在征税的调查程序中排除,这意味着宝晶再次获得零税。


早在2005年本案原案调查时,本所就曾为宝晶公司获得了本案唯一的零税,但是2011年7月欧盟再次对宝晶立案,试图将宝晶拉入征税范围,经过本所国际贸易团队的努力,宝晶再次获胜。


锦天城律师协助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成功发行美元3亿元优先票据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

2012-05-03


由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Shenzhe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深圳国际”)美元300,000,000元于2017年到期的4.375%优先票据于2012年4月20日完成发行,并于4月23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


深圳国际为一家于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其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资附属企业。深圳国际的重点战略区域为中国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主要从事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经营,并依托拥有的基础设施向客户提供各类物流增值服务。


本所高级合伙人宗士才、合伙人林妙玲以及律师赵万宝作为深圳国际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发行优先票据的中国法律顾问,自2012年3月起全程参与了该项目的发行及上市工作。


锦天城律师协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主板成功上市

2012-04-23


由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江南集团有限公司(Jiangnan Group Limited)于2012年4月20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挂牌上市。


江南集团有限公司境内全资子公司无锡江南电缆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最大的输配电系统及电器装备用电线电缆制造商之一,产品广泛用于电力及包括金属、采矿、石油和天然气、运输、制造及建筑等行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384,800,000股,其中包括338,600,000股新股及46,200,000股销售股份。


本所高级合伙人张莉莉、丁启伟及律师谢静作为江南集团有限公司本次香港主板发行上市项目的中国法律顾问,自2010年10月起全程参与了该项目发行上市工作。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新远程电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项目通过证监会审核

2012-04-12


由锦天城律师及经办的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项目,于2012年4月1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新远程电缆主要从事电线电缆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特种电缆、裸导线、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


新远程电缆本次拟发行4,535万股,其发行后总股本为18,135万股,并将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上市。


我所高级合伙人张莉莉、丁启伟及律师谢静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浙江震元非公开增发项目成功过会

2012-04-01


由锦天城律师主办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增发申请于2012年3月26日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医药上市公司,中国医药商业销售百强企业,浙江省医药商业10强企业,2010年被评为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2.70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75万股,募集资金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震元科技园区二期升级改造项目(制剂产品)、直营门店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现代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


本所合伙人梁瑾及律师劳正中为本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成功经办上海上实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项目

2012-03-19


由锦天城律师经办的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上实”)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项目于2012年2月8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本期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2012年3月13日,发行人上海上实发布公告称,定于2012年3月20日发行第一期人民币10亿元365天期限无担保短期融资券。


本次发行由交通银行担任主承销商,浦东发展银行担任联席主承销商。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上海上实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级,本期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的信用级别为A-1级。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的40%,即人民币4亿元将主要用于补充上海上实下属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营运资金,本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的另60%,即6亿元将用于偿还公司本部的部分银行贷款。


我所高级合伙人朱颖及律师胡愔子为本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成功经办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第一期中期票据项目

2012-03-07


由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热集团”)2012年第一期中期票据项目于2012年2月23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2012年3月1日,发行人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称,将于2012年3月8日发行人民币6亿元3年期无担保中期票据。该期中票缴款和起息日为3月12日,上市流通日为3月13日,到期兑付日为2015年3月12日。债券为固定利率,发行利率根据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


经本期中票的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综合评定,该期中票信用级别、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级别均为AA-。浦发银行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供热集团公告称,募集资金中人民币3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人民币1亿元用于置换子公司燃料公司的银行贷款,人民币2亿元用于新建项目。


这是供热集团本年度第1期中票,注册总额人民币9亿元;剩余人民币3亿元额度中票拟于2013年第1季度发行。


我所高级合伙人朱颖及律师胡愔子等为本项目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宋都股份借壳项目成功挂牌上市

2012-02-01


由锦天城律师经办的辽宁百科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顺利完成。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借壳,于2011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变更为“宋都股份”(股票代码600077 SH)。


宋都股份是一家有25年房地产开发经验的房地产企业,为中国百强房地产企业之一。在当下史上最严厉楼市调控的大背景下,在同时期申请借壳上市的公司有近80家,最后成功过会的仅有3家,宋都股份就是其中之一,宋都股份借壳上市的成功殊为不易。


我所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合伙人单莉莉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锦天城协助Atlas完成其与舒尔物德包装的全球合并

2012-01-09


锦天城作为大型美国私募基金Atlas Holdings LLC的中国法律顾问协助其完成所属AGI World与国际纸业(International Paper)所属舒尔物德包装(Shorewood Packaging)在消费包装解决方案业务的全球合并。AGI World与舒尔物德包装(Shorewood Packaging)的合并体现了Atlas Holdings LLC的投资策略:购买并成功将大型工业企业的分支机构转型为强劲的独立公司。


AGI World与Shorewood Packaging这两家领先的包装公司将合并为AGI-Shorewood,成为在全球范围内规模最大、最具创造力的专用包装公司之一。其将拥有24处生产设施,遍及北美、欧洲、亚洲、澳洲与拉丁美洲。AGI-Shorewood致力于为世界一流的消费品公司提供创新产品。其业务覆盖的主要消费包装细分市场包括娱乐与媒体、烟草、美容与个人护理、化妆品和香水、医疗保健和药品、电子消费品、高尔夫、糖果和特色食品、饮料以及特种凹版。AGI-Shorewood还计划在中国加大投资以大幅扩张在中国广州及昆山的经营。该项投资体现其致力于满足中国客户以及跨国品牌对优质、创新包装产品的需求及强化其在中国包装解决方案市场长达15年的领先地位。


参与本项目的我所高级合伙人唐志华和缪剑文、合伙人毛卫飞和王青松及律师李蕾和童艳,在2011年6月至2012年1月期间,为Atlas Holdings LLC提供综合法律服务,包括尽职调查、审阅全球相关交易文件、起草中国部分的交易文件、就与合并交易有关的架构、税务、反垄断等问题提供咨询及专项法律意见,并协助办理政府审批和登记等项目交割事宜。


锦天城律师协助中颖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通过证监会审核

2012-01-09


由锦天城律师经办的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颖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于2012年1月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中颖电子是国内领先的集成电路(IC)设计企业,采用Fabless运营模式从事IC产品的设计和销售,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首批被工信部认定的IC设计企业,中颖电子所生产的微控制器产品涵盖家用电器类、电脑数码类和节能应用类领域。


中颖电子本次拟发行3200万股,其发行后总股本为12800万股,并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我所合伙人孙亦涛、欧阳军和律师刘俊哲为本项目与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广东华声IPO项目成功过会,即将登入深交所中小板

2012-01-06


由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1年1月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


广东华声专业生产新型节能家用电器环保配线组件,主要产品有节能空调电器环保电源连接组件、节能空调电器环保电源输入组件、环保电热类家电电源输入组件、节能环保冰箱洗衣机电源输入组件等。


广东华声本次拟公开发行5000万股,其发行后总股本为20000万股,并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将扩大其主营业务规模,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其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并提高其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我所高级合伙人杨海峰、律师程家斌和李欢欢为该项目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