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协助同一证券设立香港開放式基金型公司(OFC)
2024-11-22954锦天城协助同一證券有限公司(“同一证券”)在香港成功设立一支OFC基金,即Tung Yat Joint Fortune OFC 同一共同財富開放式基金型公司(以下简称“OFC基金”),并成功获批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提供的70%设立费用政府资助。
同一证券于2017年8月在中国香港成立,目前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和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业务的牌照。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证券经纪、证券销售及交易、资产管理等全方位、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除提供传统的证券交易服务外,同一证券还致力于提供投资研究服务及相关资讯,并开展境外债券的发行及承销业务。同一证券在香港证券经纪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客户群体主要为亚太地区的个人及企业。
OFC的英文全称为Open-Ended Fund Company,即开放式基金型公司。OFC既可作为单一投资基金载体,亦可作为伞形投资基金载体设立一个或多个子基金。OFC及其子基金的设立都需要经过香港证监会的审批。相对于传统开曼群岛SPC伞形基金,OFC具有设立维护成本低、监管程度高从而资信较高的优势。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缪毅律师、合伙人洪侃律师、孙锦昭律师和葉珮琤律师组成的项目团队为客户提供了OFC基金结构设计、基金文件起草、协助香港证监会反馈问答以及向香港证监会申请财政资助的全程法律服务。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海外私募基金团队专注于海外私募基金设立和投资相关法律服务,已协助众多国内外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设立了四百余支私募投资基金(包括已经完成的OFC基金二十六支及子基金近六十支),致力于为境内私募基金管理人出海全方位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