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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交易案例

 2011-12-3171614

锦天城律师为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2011-12-29


2011年12月26日,锦天城律师协助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国银租赁”)完成与境外某能源公司合作开展的勘探设备售后回租项目所有业务合同签署。


国银租赁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国家开发银行控股经营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人民币80亿元,资产总额超过人民币600亿元,是国内最大的金融租赁公司,并被2010中国融资租赁年会评为“2010中国最具影响力融资租赁公司”。


此次售后回租项目的融资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信用结构包括股东担保、应收账款质押、境外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保证金预缴以及购买商业保险等。第一笔人民币2亿元的融资款已经到账。


本项目由高级合伙人徐飚、律师黄海和杜梦洋组成服务团队,服务内容包括尽职调查、结构设计、业务谈判、合同起草、法律意见及法律手续等。徐飚律师和黄海律师自2011年6月入选国银租赁律师库以来,已为国银租赁的多个融资租赁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东风印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通过证监会审核

2011-12-26


由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项目,于2011年12月2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无条件审核通过。


东风印刷是国内综合实力领先的包装印刷服务供应商,主要从事以中高档烟标产品为代表的高端包装印刷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东风印刷本次拟发行5600万股,其发行后总股本为55600万股,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将进一步突出东风印刷核心业务的竞争力,巩固和增强其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我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合伙人孙亦涛和律师李攀峰等为本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深圳燃气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顺利发行

2011-12-16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139SH)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于2011年12月8日成功完成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84,270,000元已全部到账。发行完成后,深圳燃气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320,300,000元。


本次发行过程中,深圳燃气及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共向23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家证券公司、5家保险公司、2家财务公司、2家信托公司、有认购意向的33家机构投资者等发出认购邀请,除发起人股东深圳市国资委及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已优先认购外,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戴德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深圳金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以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获得深圳燃气本次发行配售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0.90元/股。


深圳燃气本次定向增发完成后,所募资金将用于深圳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工程(西气东输二线深圳配套工程)建设,对于保障深圳市居民及公商用气的天然气气源具有重要意义。


我所高级合伙人蒋毅刚、合伙人宋晏律师和律师黄海为本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协助华丽环保完成私募融资

2011-12-13


锦天城代理的武汉华丽环保科技公司于2011年11月顺利完成渣打银行私募股权基金对其美元30,000,000元的私募融资。

作为中国最大,全球第二大的淀粉基生物塑料领先企业,武汉华丽环保的主打产品为PSM生物塑料材料和制品,其产品远销全球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华丽环保已经通过美国“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审计,原本准备今年在美国首发上市,由于全球经济下滑,美国证券市场交易困难,公司决定先完成私募,而后在明年适当时机完成美国首发上市。


我所高级合伙人朱思东和律师许星杰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协助赞宇科技成功登陆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2011-12-01


由锦天城律师主办的赞宇科技(证券代码:002637)已于2011年11月25日成功登陆中小企业板。


赞宇科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人民币8,,000万元,发行价人民币36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66,535.94万元。赞宇科技主要从事表面活性剂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以及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检测业务及进出口业务。201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97,124,379.78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7,930,535.44元。


上市首日,赞宇科技以人民币42元的价格开盘,高开16.67%,最终收报人民币42.77元,涨幅为18.81%。


本所律师劳正中和单莉莉为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下图:本所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律师和赞宇科技IPO项目主办劳正中律师应公司盛情邀请,出席赞宇科技在深圳主办的上市敲锣仪式和酒会答谢。



锦天城律师协助一家境内私募基金投资美国太阳能光伏公司

2011-11-21


锦天城为上海苏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The Solaria Corporation的E轮优先股提供法律服务。本轮优先股融资共募集美元30,000,000元,已于2011年11月16日正式完成。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投资人上海苏卫投资中心的中国法律顾问。


上海苏卫投资中心是一家专事股权投资的私募基金,而The Solaria Corporation是一家总部在美国的制造企业,设计、生产及销售应用于太阳能集成系统及电力设备的硅光伏电池组件及系统,其在德国和印度均有经营实体。


本项目主办律师为我所高级合伙人唐志华和合伙人李和金,自2011年6月至2011年11月期间全程参与了该轮优先股融资交易的法律服务,包括协调境内外中介机构、起草、审阅法律文件以及相关谈判与咨询等。


锦天城律师协助The Babcock & Wilcox Company在华子公司整体搬迁

2011-11-18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协助The Babcock & Wilcox Company完成其在华全资子公司-戴蒙德电力机械(湖北)有限公司(“戴蒙德”)的现有厂房出售、整体搬迁及增加投资项目,整合了其在中国的实体业务。


2011年11月15日,在中国湖北省京山县,戴蒙德与京山县政府签署了就戴蒙德整体搬迁至京山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的框架协议、现有厂房设施买卖协议及投资协议。京山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戴蒙德的高级管理层均出席了上述协议的签约仪式。


戴蒙德是美国主要能源电力设备公司The Babcock & Wilcox Company在华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87年,在锅炉清洁、除灰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锅炉问题诊断、传感和成像技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本项目由我所高级合伙人唐志华、律师李蕾主办;自2010年7月至2011年11月期间主导了该项目的架构设计、文件起草、审阅、咨询及谈判工作。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民和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顺利发行

2011-11-17


锦天城经办的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2011年9月7日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2011年10月12日收到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20号)。


截至2011年11月4日止,民和股份实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43,523,31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999,998.80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商品鸡养殖建设项目(每年出栏商品肉鸡4,536万只)、商品鸡屠宰加工建设项目(每年屠宰3,600万只商品鸡)、粪污处理沼气提纯压缩项目(每年生产生物燃气1,098.90万立方米,生产沼液44.60万吨)。


民和股份2008年度登陆中小板,股票代码为002234,系肉鸡苗行业首家上市公司、目前国内最大的肉鸡苗生产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产品结构与收入结构,降低公司盈利的波动性;通过对公司肉鸡产业链产能“短板”的规模扩张及配套建设禽畜养殖粪污处理沼气提纯压缩项目,进一步完善肉鸡产品一体化产业链,提高肉鸡养殖的综合利用效率,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我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合伙人杨依见及孙亦涛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为中国大唐集团收购华创风能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1-11-07


锦天城接受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华创风能”)委托,代表华创风能完成中国大唐集团对其股权收购项目。


华创风能是以自主知识产权为特色的国内知名风电机组制造厂商,在沈阳、青岛等地区建立了生产基地,其研发的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1.5兆瓦、3.0兆瓦风力发电机组,运行指标达到和超过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其产品打破了国外在等兆瓦级风电机组核心技术上的垄断。大唐集团是我国特大型发电企业集团、世界500强企业,在青岛投资领域涉及热电联产、风力发电、海水淡化等,其中,该集团投资建立的风力发电场,总投资额达到人民币20亿元。


本次收购使华创风能纳入大唐集团序列,成为大唐集团在科技板块收购的第一个制造企业。


本所高级合伙人陈克、朱思东和律师赵冲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包括设计股权转让架构、项目谈判、审阅相关法律文件等。


锦天城律师为世界百强企业新日本石油株式会社提供法律服务

2011-11-02


近日,锦天城协助世界五百强企业中名列百强的新日本石油株式会社(Nippon Oil Corporation),圆满地完成了新日本石油的在华全资子公司的撤退、清算法律事务。


新日本石油株式会社是为数不多的进入世界百强行列的日本企业,由于该公司全球产业整合的需要,决定关闭一家位于苏州的投资美元一亿多元的全资子公司。


由于公司的特殊地位和该类案件政策性强、程序复杂的特点,新日本石油委托了多家中介机构共同处理本案,并特别指定由本所高级合伙人裘索担任本案处理的总指挥和总协调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如不同的法律服务机构的律师,在案件处理程序、适用法律发生相左意见时,以锦天城律师的意见为最终决定。


锦天城接受新日本石油株式会社和其苏州子公司的共同的委托后,为其苏州子公司的解散、清算工作所涉及的设备、土地、厂房、税务、关税以及员工处理等等设计了整套详尽方案,因处理方案设计缜密、合理,事先准备工作周全,锦天城协同兄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并在对象公司的积极配合下,妥善地处理了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土地厂房的拍卖和交接、设备的处理、税务海关等清算程序中的相关工作。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赞宇科技首发申请通过证监会审核

2011-10-08


由锦天城律师劳正中和单莉莉主办的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于2011年8月31日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日用化工、表面活性剂等领域研发和生产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应用于纳爱斯、立白、白猫、传化、宝洁、联合利华、拉芳等国内市场知名日化洗涤用品企业。本次上市成功,将扩大其主营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龙头地位。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2000万股,拟募集资金约人民币2.6亿元。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银轮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成功过会

2011-09-05


由锦天城律师主办的浙江银伦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于2011年8月24日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汽车散热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产品主要为汽车中冷器、油冷器、EGR等散热系统,广泛应用于各类商用车和乘用车。本次非公开发行成功,将扩大其主营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3000万股,并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所合伙人梁瑾、单莉莉为本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借壳上市项目成功过会

2011-09-05


由锦天城律师主办的ST百科(600077 SH)“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于8月19日获证监会审核通过,预示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壳上市成功。


宋都集团是一家有25年房地产开发经验的房地产企业,为中国百强房地产企业之一。根据重组方案,ST百科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宋都控股、平安置业、郭轶娟持有的宋都集团100%按各自持股比例进行等值资产置换,百科集团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91亿元。ST百科向宋都控股、平安置业、郭轶娟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的宋都集团100%股权超出置出资产价值部分。拟置入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5.5亿元,超出部分评估值为人民币32.59亿元。ST百科将以人民币8.63元/股的价格向宋都控股、平安置业和郭轶娟分别发行2.72亿股、7554.19万股和3021.67万股股份。


至此,宋都集团借壳ST百科成为又一家获批注入浙江房地产资产的公司,在目前房地产融资渠道日益变窄的背景下,立马成为市场的焦点。


我所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及合伙人单莉莉为本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京新药业非公开增发项目成功过会

2011-08-24


由锦天城律师主办的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增发申请于2011年8月24日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制药百强企业、医药上市公司。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5.79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募集资金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535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亿粒制剂药品出口、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盒康复新液技术改造、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左氧氟沙星技术改造等项目。


我所合伙人单莉莉和梁瑾为本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东南网架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成功过会

2011-08-24


锦天城主办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1年8月15日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


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系开展网架、钢结构及其配套板材设计、制造、安装,幕墙的设计和施工,并承接与此相关的土建工程等业务。主营业务包括大跨度空间钢结构、高层重钢结构、轻钢结构产品及钢结构围护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公司的主要特点在于能结合市场需求的变化,利用自身资源和技术优势,立足空间钢结构,充分运用灵活的经营机制,在继续保持空间钢结构领域领先,积极发展高层重钢结构业务的同时,努力提升轻钢技术水平,拓宽、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积极发展国外业务、开拓海外市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不超过6000万股,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主要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认购方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将重点围绕住宅钢结构和新型建筑钢结构膜材建设项目,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开拓新的发展空间和模式,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


我杭州合伙人梁瑾和律师劳正中为本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恒邦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顺利发行

2011-08-24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2011年7月11日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截止2011年8月17日,恒邦股份已顺利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发行股数为3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64元,发行对象为9家投资者,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83,040,000.00元。扣除上述发行费用后,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3,127,328.00元,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提金尾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等项目。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黄金探、采、选、冶及化工生产等,是国家重点黄金冶炼企业,主要生产黄金、白银、硫酸、电解铜、磷铵等,其中黄金是的最主要产品和收入来源,于2008年5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恒邦股份”,股票代码为“002237”。


继恒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后,我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和合伙人杨依见再次为恒邦股份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深圳燃气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顺利过会

2011-08-18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燃气”)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于2011年8月17日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深圳燃气是一家以城市管道燃气供应、液化石油气批发、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和燃气投资为主的大型燃气企业,于2009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601139。深圳燃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约人民币95,000万元,将全部用于深圳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工程(西气东输二线深圳配套工程)。本次发行由国信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德勤华永担任审计机构。


我所高级合伙人蒋毅刚、律师宋晏及黄海组成服务团队为深圳燃气的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提供了包括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在内的全程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为举办“亚洲公务航空展”提供法律服务

2011-07-28


近日,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与美国国家公务机协会在上海虹桥万豪酒店就双方的长期战略合作事宜签署了《合作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双方约定,将自明年起在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共同举办“亚洲公务航空展”,以促进中国乃至亚洲的公务航空业发展,完善上海航空枢纽的服务功能。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尹弘到会并致辞。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念祖、总经理李德润、美国驻沪领事馆商务代表、美国国家公务机协会主席及商委、旅游局、工商、海关、检验检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到场,并对签约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所高级合伙人朱林海、鲍方舟及律师任远作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参与了项目谈判及文件制作的全过程,为客户提供了专业、细致、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受各方好评。



锦天城律师协助围海建设登陆深交所中小板

2011-06-30


锦天城主办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于2011年4月13日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6月2日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提供海堤、河道、水库、城市防洪等工程施工服务的建筑企业,是国内现代海堤工程施工专业化水平位居前列的企业之一。本次上市成功,将扩大其主营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7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人民币1.07亿元,发行价格人民币19元/股,募集资金共为人民币5.13亿元。


我所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及律师陈晚云为本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代理的欧盟PSF案全面终止征税

2011-06-27


2011年6月9日,欧盟发布公告,全面终止对从中国进口的PSF(涤沦短纤)的反倾销税,自此,这一从征税长达七年的案件终于在中国企业的坚持努力及锦天城律师的技术支持下,取得了全面胜利。


本案欧盟于2003年12月立案,后裁定征税,征税后,锦天城一直代理中国企业在临时复审、日落复审、法院诉讼及要求政府提交WTO为争端解决机制等程序,申诉方在这样强大的攻势下,终于不得不撤销申诉。


锦天城代理PSF的企业在美国、巴勒斯坦、印度尼西亚及南非均取得了零税,在今年5月召开的庆功会上,企业特向事务所表示感谢,并赠送奖牌。


锦天城律师成功经办数项私募股权投资交易

2011-06-21


2011年5月和6月,锦天城成功代表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完成股权投资上海鸿辉光通材料有限公司,代表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股权投资天津市天堰医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代表上海利隆路演展示有限公司引进上海复星德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投资。


我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和刘俊哲律师等为上述交易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协助华鼎锦纶成功登录上交所

2011-06-01


由锦天城律师主办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于2011年3月14日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并于5月9日在上交所正式挂牌。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锦纶纤维、差别化化纤的生产、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应用于运动休闲服饰、泳衣、羽绒服、无缝内衣、花边、西服、衬衫、T恤、高级时装面料、高档袜品等民用纺织品的高端领域。本次上市成功,将扩大其主营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8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人民币3.2亿元,发行价格人民币14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0.689501亿元。


本所合伙人梁瑾和单莉莉为本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天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通过证监会审核

2011-06-01


由锦天城经办的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于2011年5月31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天玑科技是国内排名前列的数据中心IT基础设施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主要服务于电信、金融、交通、政府等支付能力强、信息化水平高的客户,如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地铁等,其主营业务是面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数据中心IT基础设施的第三方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包括:数据中心IT基础设施的IT支持与维护服务,IT专业服务,IT外包服务。


天玑科技本次拟发行1700万股,发行后其总股本将为6700万股。本次发行上市将大大提升天玑科技在数据中心IT基础设施第三方服务市场中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我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合伙人孙亦涛和律师郁振华等为本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协助奎克化学公司完成1,265,000股普通股公开承销发行

2011-05-17


锦天城律师为奎克化学公司(Quaker Chemical Corporation)(“公司”)完成1,265,000股普通股在美国公开承销发行提供法律服务。公司本轮公开发行共计发行普通股1,265,000股,含165,000股选择权,每股价格为美元40.50元,共募集美元约44,550,000元,已于2010年5月10日正式完成。锦天城为公司中国法律顾问。


奎克化学公司是一家在纽约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跨国公司,其专业领域为化学工艺、特种化学品,是一家在钢铁、铝、汽车、矿产、宇宙航空、建筑材料等广泛工业领域提供相关化学产品及技术服务的全球供应商。


本项目主办律师为我所高级合伙人唐志华、合伙人毛卫飞及律师李蕾,本轮普通股公开发行交易的法律服务包括对公司在中国的主要子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围海建设IPO项目成功过会,即将登入深交所中小板

2011-05-16


由锦天城律师主办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于2011年4月13日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提供海堤、河道、水库、城市防洪等工程施工服务的建筑企业,是国内现代海堤工程施工专业化水平位居前列的企业之一。本次上市成功,将扩大其主营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2700万股,并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交易。


我所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及律师陈晚云为本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成功经办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债券项目

2011-05-10


由锦天城律师代理的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01003,“柳钢股份”)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券项目于2011年5月6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核准批复。


柳钢股份是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家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炼钢,炼铁,炼焦及其副产品,钢材轧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伍亿陆仟贰佰柒拾玖万叁仟贰佰元。


本次发行金额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募集资金将用于柳钢股份“偿还银行借款,调整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发行由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及审计机构为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及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评级报告》,柳钢股份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柳钢股份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本所律师林妙玲律和赵万宝为柳钢股份本次发债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三星电气IPO项目成功过会,即将登入上交所

2011-04-28


由锦天城律师主办的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于2011年4月2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电能计量及信息采集产品、配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包括智能电能表、普通电子式电能表、感应式电能表、用电管理智能终端及系统产品、非晶合金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干式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和开关柜。本次上市成功,将扩大其主营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6,700万股,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我所合伙人单莉莉和律师李波为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开尔新材IPO项目成功过会,即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

2011-04-26


由锦天城律师主办的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于2011年4月18日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生产、销售的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建筑装饰用搪瓷钢板和搪瓷波纹板传热元件,均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主要应用于地铁、城市隧道、机场、高铁等大型交通枢纽,体育馆、展览馆、医院等公共设施,会议中心、酒店、商务楼宇等高端物业,以及电厂脱硫工程、节能设施。本次上市成功,将扩大其主营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并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交易。


我所合伙人梁瑾和律师劳正中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浙江万安科技IPO项目成功过会,即将登入深交所

2011-04-26


由锦天城律师主办的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于2011年4月8日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汽车制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产品主要为气压制动系统、液压制动系统和离合器操纵系统,广泛应用于各类商用车和乘用车。本次上市成功,将扩大其主营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2334万股,并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我所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及合伙人单莉莉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代理衣念(上海)时装贸易有限公司诉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等商标侵权案件终审胜诉

2011-04-26


上诉人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不服(2010)浦民三(知)初字第426号民事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于2011年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3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2011年4月2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法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原审法院关于被告一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权的商品构成侵权的认定及理由本院认同。综合本案证据和查明的事实,上诉人知道他人利用其网络服务实施商标侵权行为,但仅是被动地根据权利人通知采取任何没有任何有效的删除链接之措施,未采取必要的能够防止侵权行为发生的措施,放纵、纵容了侵权行为,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客观上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至此,历时一年多的商标维权案件终以衣念公司一审、二审胜诉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锦天城律师成功经办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公司债发行项目

2011-04-18


由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宝丰能源”)公司债发行项目于2011年4月11日取得了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批复。


宝丰能源系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一家大型民营企业,主营业务为煤化工,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本次发行金额人民币4亿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中国宁夏国际小商品交易中心、中国穆斯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暨银川万人创业园”一期工程建设。宝丰能源以价值人民币19.23亿元的马莲台煤矿采矿权为债券发行作抵押担保。


本次发行由国海证券担任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及审计机构分别为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评级报告,宝丰能源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AA+。


本所高级合伙人蒋毅刚带领律师宋晏和黄海为宝丰能源本次发债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协助步森股份成功登陆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2011-04-18


由锦天城律师主办的步森股份(证券代码:002569)已于2011年4月12日成功登陆中小企业板。


步森股份主要从事“步森”品牌男装的设计、生产和销售。201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37亿元,净利润人民币4,215.82万元。步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共2,334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人民币9,334.00万元,发行价格人民币16.88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3.94亿元。


上市首日,步森股份以人民币20.88元的价格开盘,高开23.70%,是唯一一只开盘上涨的新股,最终收报人民币27.49元,大涨62.86%,而同日上市的其它3只新股均上市首日即遭破发。


该项目由本所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及律师楼建锋主办。作为步森股份IPO主办律师,二位律师还受公司盛情邀请,参加了步森股份在深圳主办的上市酒会和上市敲锣仪式。



锦天城律师成功经办金地集团与瑞银合作的房地产美元基金项目

2011-04-07


锦天城律师协助中国四大房地产公司之一的金地集团(Gemdale)完成与瑞银(UBS)/金地中国房地产基金一期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为金地集团与瑞银集团共同在境外发起设立的房地产美元基金)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的房地产投资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达美元2亿元。


2010年底,金地集团及其境外子公司与瑞银/金地中国房地产基金一期控股有限公司成功签署了包括股权和债权买卖、委托经营、商业贷款、再融资协议等一系列中英文协议,目前该资金已全部到位,顺利实现了境内房地产企业的境外融资。在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下,该形式的融资突破了此前房地产融资业务的单一性和局限性,此开创性的做法在业内具有领先地位,对境内外大型房地产公司及大型房地产基金颇具吸引力。


本所合伙人蒋鹏、律师杨蓉、刘清丽作为金地集团的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并为客户提供了包括起草、审阅交易文件、咨询及谈判等中英文法律服务。金地集团(Gemdale)与瑞银(UBS)对我们锦天城律师的工作评价非常积极。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苏州电科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通过证监会审核

2011-04-01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于2011年3月29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的独立第三方综合电器检测机构,主要从事输配电电器、核电电器、机床电器、船用电器、汽车电子电气、太阳能及风能发电设备等各类高低压电器的技术检测服务,是我国电器检测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志在建设“中国第一、世界知名”的综合电器检测基地,并引进了央企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发行1150万股,发行后其总股本将为450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建低压大电流接通分断能力试验系统和建高压及核电电器抗震性能试验系统。


我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合伙人吴征和黄道雄以及律师田玉民组成的服务团队为本项目与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成功经办深圳燃气人民币11亿元短期融资券项目

2011-03-31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燃气”)人民币11亿元短期融资券项目于2011年3月21日取得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深圳燃气系深圳市唯一的城市燃气供应商,拥有深圳市30年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于2009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139。


深圳燃气本次短期融资券项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1亿元,第一期人民币5亿元已于2011年3月30日成功发行并于3月31日到账,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置换银行贷款。本次发行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及审计机构分别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我所高级合伙人蒋毅刚、律师宋晏及黄海为本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华鼎锦纶IPO项目成功过会

2011-03-30


由锦天城律师主办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于2011年3月14日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锦纶纤维、差别化化纤的生产、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应用于运动休闲服饰、泳衣、羽绒服、无缝内衣、花边、西服、衬衫、T恤、高级时装面料、高档袜品等民用纺织品的高端领域。本次上市成功,将扩大其主营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8000万股,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我所合伙人梁瑾和单莉莉巍为本项目与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代理的欧盟数据卡双反案的胜诉

2011-03-11


锦天城律师代理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国数据卡产业,通过9个月对欧盟数据卡双反调查案的成功应诉和抗辩,取得了速战速决的最终胜诉。


欧盟对中国数据卡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及约20亿欧元的出口金额,是迄今欧盟对华最大的双反案件,涉及华为和中兴等多家高科技产业龙头企业。根据法律规定,欧盟反倾销调查正常程序为15个月,但该案从2010年6月30日立案调查,至2011年3月2日裁定终止调查,历时不到9个月,是10年来中国应对欧盟反倾销中速战速胜的一个典型案件。


从2001年至2010年这十年中,欧盟共对中国发起62起反倾销案,唯有数据卡一案仅9个月速战速决,无税胜诉。虽然在62个反倾销调查案中,共有10起案件获得无税胜诉,占案件总数16%。但能够以不到9个月速胜的案件,唯有数据卡一案。这是因为数据卡一案采取了正确的应对方针:我们紧紧抓住了欧盟起诉方企业弄虚作假的问题,提出了快,猛,狠的抗辩策略,把收集证据和大量抗辩工作集中到一点上,并大大增加提前量,这不仅使欧盟起诉方企业无法招架,而且使欧委会调查进退两难,从而迫使欧盟申诉方企业不得不与华为公司妥协合作,导致申诉方提前撤诉,为无税结案奠定了基础。


这是本所高级合伙人傅东辉带领的国际贸易法团队在应对欧盟反倾销中取得无损害胜诉的第20个案件(包括原案和复审),也是中国企业成功应对国际滥用反倾销的新起点。这不包括在7个案件中为企业获得单独零税率的安检,也不包括在4个案件中获得价格承诺的案件。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吉鑫风能IPO项目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

2011-03-09


继2011年1月成功协助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登陆创业板(300168),锦天城律师承办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项目也于2011年3月4日顺利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即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万达信息是以公共事务为核心的智慧城市软件和服务提供商。吉鑫风能是全球产能规模最大的风电铸件企业,主要从事大型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拟发行不超过508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50亿股,拟于上交所上市。


本所高级合伙人朱林海、鲍方舟、王正超及律师金尧、王卓、周蕴峰、曲晓韵等组成服务团队为上述两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成功经办城开龙城项目

2011-03-09


锦天城律师近期成功协助上海城开集团等设立中外合资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9日,上海城开集团、城开绿碳基金及注册于香港的力晖投资有限公司组成联合竞标体,以人民币24.29亿元的代价竞得上海市闵行区梅陇南方商务区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梅陇南方商务区地块总占地面积8.73公顷(约131亩),东至万源路、南至闵虹路(规划路)、西至合川路、北至规划街坊路,综合容积率3.7,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32.3万平方米,其中办公18万平方米、酒店3万平方米、商业11.3万平方米。


城开绿碳基金采用了有限合伙股权投资企业的方式。在成功竞得南方商务区地块后,上海城开集团、城开绿碳基金及力晖投资方签订了设立项目公司的合营文件。项目公司经上海商委审批后,于2011年2月15日顺利通过商务部的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备案。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投资总额人民币42亿元,其实收资本于2011年2月28日全部到位。


我所高级合伙人朱颖带领律师胡愔子、温从军及陈斐婵等为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基金设立方案探讨、商业谈判及文本审阅、合营合同及章程起草、设立报批、工商变更、商务部备案。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宝鼎重工IPO项目深交所挂牌交易

2011-02-28


由锦天城律师主办的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于2010年12月15日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各类大型铸锻件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应用于船舶、电力、石油化工及工程机械等各类行业。本次上市成功,将扩大其主营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龙头地位。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2500万股,拟募集资金约人民币3.344亿元。2011年2月25日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成功募集资金人民币4.59168亿元。


我所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及律师田志伟为本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成功经办新加坡腾飞集团上海总部科技产业园区项目

2011-02-18


2011年2月,新加坡腾飞集团下属的房地产投资信托(A-REIT)成功完成对位于上海浦东金桥出口加工区内相关房地产的收购。腾飞集团将利用该房地产设立“上海腾飞总部科技产业园区”,项目投资总额达到美元9,900万元。


腾飞集团是新加坡的政府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各类科学园、高科技、信息技术和工业园区的开发,其业务遍布新加坡、印度、中国、日本、韩国及菲律宾等亚洲国家。目前,腾飞集团在中国十多个大中城市建立了各类产业园区,其中最为知名的是腾飞集团与苏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开发的“苏州新加坡工业园区”。


本所高级合伙人杨晓、合伙人杨巍及律师陈偲偲组成工作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涉及房地产收购、相关实体设立、政府部门协调、园区建造及运营等后继事宜。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安徽德力IPO项目通过证监会审核

2011-02-14


由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项目(IPO)于2011年1月26日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


安徽德力所在地安徽凤阳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发源地,拥有丰富的玻璃生产主原料石英砂矿,为中国日用玻璃产业基地、安徽省千亿元硅产业基地、国务院批准的皖江产业承接转移示范区。安徽德力主要生产和销售各类日用玻璃器皿,目前是国内日用玻璃器皿生产细分行业中规模最大的大型日用玻璃专业生产企业。安徽德力将成为安徽凤阳第一家上市公司。


安徽德力本次上市拟发行22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人民币851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入年产3.5万吨高档玻璃器皿生产线和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我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和合伙人胡家军为本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成功经办海虹控股出售联众游戏项目

2011-02-09


2010年12月8日,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虹控股,一家中国A股上市公司)跟随NHN(一家韩国上市公司),将其持有的北京联众电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联众电脑)股权以及Ourgame Assets Limited(OAL)股权全部出售给北京伟德沃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伟德沃富)。


联众游戏平台是国内最具影响力的网络棋牌游戏平台,拥有全球最大的在线棋牌类游戏网站。本次交易完成后,联众游戏将重新成为100%的民族企业,本项目也被认为是近年来为数不多的采取境外收购渠道从而取得完整红筹架构的项目。


在本项目中,锦天城作为海虹控股的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并为客户提供了包括起草、审阅交易文件及安排具体交割事宜等法律服务。本项目由我所律师刘俊哲主办。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博威合金IPO项目上交所挂牌交易

2011-01-27


由锦天城律师主办的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于2010年12月13日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各类有色合金线、棒材生产、研究及销售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以精密铜合金棒为主、高强高导铜合金棒、环保铜合金棒及特殊铜合金线为辅的产品构架。本次上市成功,将扩大其主营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龙头地位。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5500万股,拟募集资金人民币2.93亿元。2011年1月26日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成功募集资金人民币14.15亿元。


我所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及律师李波全程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在美对我聚酯短纤反倾销复审中稳守零税率

2011-01-25


2011年1月18日,锦天城律师代理企业慈溪三泰化纤实业有限公司(“慈溪三泰”)在美国对中国聚酯短纤反倾销第二次年度复审终裁中又一次赢得了零税率。


美国商务部于2006年6月发起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短纤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截止目前,我国聚酯短纤生产企业已经经历了原审调查及两次年度行政复审。由锦天城北京分所代理的慈溪江南化纤有限公司在原审中获得零税率。此后,第一次年度复审中,本所又代理慈溪三泰化纤实业有限公司,将税率由原审的4.44%降为零税率。本次复审,本所与美国所律师合作,为企业再次赢得了零税率。


在本次复审进行过程中,美国商务部对涉及出口销售和进口材料的港杂费的替代价来源进行了很大的调整,并先后在几个美国对中国反倾销案件中采用了新的替代价渠道,导致该项替代价被大幅度提高。如果在本次复审中美国商务部使用高的替代价,慈溪三泰将面临无法获得零税率。我们通过对新替代价来源进行深入的分析,找到了导致高额替代价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其中包括了信用证成本,并通过提交证据证明慈溪三泰在业务中未发生此项成本,这一关键性抗辩使美国商务部在终裁中对该替代价进行了调整,降低了替代价,最终为慈溪三泰赢得了零税率,也使美国商务部在未来的案件中可以接受这项调整。这可以说是在我国应诉反倾销案件历史进程中的一个“亮点”。


锦天城律师协助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完成与美国Ener1,Inc.的合资项目

2011-01-24


锦天城律师协助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完成与Ener1, Inc.在电池及动力电池系统的合资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为美元二亿九千五百万元。


美国当地时间2011年1月18日,在美国华盛顿,万向电动汽车与Ener1, Inc.签署了合资合同。该项目的签字仪式举办于第二届中美清洁能源务实合作战略论坛,是国家主席胡锦涛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推动中美两国在清洁能源领域的经贸合作项目之一。


美国Ener1公司是纳斯达克上市公司,专注于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业务。其子公司EnerDel是美国能源部和USABC联盟确定的6家核心电动汽车电池供应商之一,在电池成组技术方面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其下属的韩国Enertech公司是国际上最早从事锂离子电池制造的专业公司,目前在电池开发及极片制造上继续保持世界先进水平。


万向电动汽车是万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国内电动汽车领域的领先企业,从1999年开始研发电动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是国家863计划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技术平台项目的承担单位,拥有6千万安时锂离子动力电池、2000台套电动力总成的产业能力,是国内最大的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供应商之一。


本项目由我所高级合伙人唐志华、律师李蕾主办;高级合伙人丁华和合伙人陈克协办,自2010年11底月至2011年1月期间参与了该合资项目的文件起草、审阅、咨询及谈判工作。


锦天城律师代理陕西索昂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完成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公募

2011-01-10


由锦天城作为中国法律顾问的陕西索昂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于美国时间2010年12月29日成功完成美元3,300万元的公募,成为美国纳斯达克证券市场2010年间最后一个完成公募的上市公司。该公司已经在2010年6月成功地从OTCBB市场转版到纳斯达克证券市场,其股票代码为Nasdaq: SCEI。


我所高级合伙人朱思东和律师许星杰为本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