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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托法修订思路与框架-------信托法颁布十周年纪念
信托法颁布十年来,信托业在中国获得了迅猛发展,业务规模甚至超过了公募基金。欣喜之余,发现信托法还存在许多原创性缺陷,妨碍着中国信托业的发展,诸如信托财产独立性问题、过户问题、登记问题,信托权益登记问题或物权化问题、流动性问题,受托人授权或专营问题,当事人权利平衡问题,特别是"委托人"权利过大问题,信息披露与信托责任问题等等信托业界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使得信托业界急需对目前信托法进行修订。
201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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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应对跨国及跨境商业及投资纠纷之道
201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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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资产 轻主体----资产证券化核心价值
所谓资产证券化,本质上就是以有效的稳定现金流为基础资产,并通过相应金融技术手段进行具有流动性的主体权益化过程,从而达到融资理财并举、深化金融市场的目的。
201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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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金融业者赴台投资相关规定简介
201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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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业信托发展历程及对我国基金立法的启示
商业信托是一种伴随着信托声明(declaration of trust)的签署生效和交付而成立的、以从事商业活动为目的的联合体(association)。商业信托中的受托人(trustee)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募集信托财产,以从事商业活动和获取利润为目的,为受益凭证持有人的利益持有和管理信托财产,因此商业信托具有“集合投资”和“自愿联合体”的特点。由于现代商业信托体制在美国发展的最为完善,而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普通法又最早承认了商业信托,因此商业信托也经常被称为“麻省信托”。
201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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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律关系
基金,在金融学上看是一种投资工具(found),但在法律上讲,除公益基金外,特别是在基金主体化(人格化)的现代国家法律制度中,基金就是指,为了特殊目的,由管理人发起设立并管理的,拥有集合资金投资特征的非法人组织或法律拟制人。基金法律关系就是管理人因设立并管理无行为能力的法律拟制人(基金)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定代理关系。
20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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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信托的缺陷
资金信托它是指受托人按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并进行管理和运用的信托业务。资金信托包括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在日本比较盛行,或称“金钱信托”;在我国信托业整顿之前亦是主要信托方式。但在西方社会中运用得比较少。笔者认为,资金信托之所以如此状态,完全与日本金融制度的专 性和中国金融体制的过渡性有关。
2007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