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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47亿元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2016-03-315148
[摘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融侨股份”)的委托,担任其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47亿元公司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融侨股份”)的委托,担任其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47亿元公司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


融侨股份由东南亚著名的华人企业家林文镜先生于1989年以港资形式在榕投资的房地产公司发展而来,是一家拥有国家一级资质以房地产开发为核心的外商投资企业,涉及酒店、物业、温泉、商业、港口等业务。目前融侨股份是全国地产界百亿俱乐部成员,在《2016中国房地产500强测评成果榜单》中位列22强。


2016年3月16日,融侨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批复核准了融侨股份可于24个月内分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7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陆坚松、合伙人杨依见及团队律师彭娇、高倩、张凡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