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税”劫:一次处罚,能否终结您的职业生涯?
作者:全开明 洪一帆 袁苇 谢美山 2026-01-21【摘要】2025年以来,税务部门对网红群体的税收监管力度持续加码,年末岁尾更是密集曝光多起重磅税务处罚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流量与名气绝非“护身符”,税务合规已成为网红行业不可逾越的生存红线。在监管系统性深化的背景下,任何侥幸心理都可能带来职业生涯的断崖式跌落。主动构建合规体系,寻求专业税务支持,已不再是可选项,而是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唯一正途。
【关键词】网红职业 税务处罚 继续经营 税务合规 稽查应对
2026年1月14日两地税务部门再次曝光了依法查处的2起网络主播偷税案件。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主播彭煊之偷税案件,对其自2021年至2023年间从事短视频创作、接拍商务广告等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以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216.32万元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15.0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主播杨遂娃偷税案件,对其自2022年至2024年间在网络平台直播带货取得佣金收入等过程中以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101.64万元的行为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1.40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此前,知名车评人陈震被通报偷税,经查,陈震在2021至2023年期间通过少报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18.67万元。税务部门对其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7.4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以上案例并非个例,税务部门近年来更加聚焦高风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集中力量依法查处了一批明星网红等偷逃税案件。2025年1至11月份,查处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查补税款15.23亿元。这些数据共同印证,税务监管网络持续收紧,覆盖范围与执法力度不断增强。
一、网红为何成为税务稽查的“高危群体”?
网红收入的特性注定了其税务风险高于其他传统行业。首先,网红收入的碎片化特性为逃税行为提供了操作空间。网红收入来源多是直播打赏、带货佣金、广告合作、线下活动等渠道,这些收入极易通过私账、拆分等方式藏匿,进行逃税,或通过设立工作室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躲避税务机关的稽查。部分网红通过“私账收款”“拆分收入”“跨平台分散结算”等方式规避申报义务,例如将带货佣金拆分至多个个人账户,或通过亲属、关联方账户收取打赏收入,导致税务机关难以通过单一征管渠道掌握其完整收入情况。如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通报的朱宸慧(雪梨)、林珊珊逃税案,两人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
另外,网红背后的运营团队更多保持着“重流量轻合规”的观点,团队运营缺乏专业财税法律人员支撑,导致其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与把握存在显著滞后性和片面性,进一步放大了税务合规风险。
尤其是中小网红及初创MCN机构,往往将核心资源投入内容创作、流量推广等前端业务,对财税合规的重视程度不足。部分网红团队因缺乏专业财税人员支撑,存在将“劳务报酬所得”误按“经营所得”申报、未依法代扣代缴个税、增值税进项抵扣不规范等问题。例如河北楚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就因虚开发票、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等违法行为被处以巨额罚款。网红团队中专业财税法律人员的普遍缺位,则导致其对政策反应滞后,难以建立有效的内控体系。
可见,网红收入的多元隐匿特性与运营团队的合规能力不足,共同导致其税务风险显著高于传统行业,这一现象既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新挑战,也要求网红群体及相关机构强化合规意识,建立专业化财税管理体系。
二、一次税务处罚,网红将面临什么?
税务处罚对网红继续经营的困境,不仅在于直接的经济损失与现金流压力,也在于其引发的信任危机与合规困局,且这种困境的严重性与表现形式因网红自身量级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税务处罚给网红群体的持续经营带来结构性困境,核心表现为个人形象不可逆崩塌、经营资源流失。
在个人形象层面,网红的商业价值高度绑定诚信人设,税务处罚作为典型的违法失信行为,会直接导致人设彻底崩塌,公众信任度清零。例如,网络大V司马南曾就他人偷税事件高谈阔论,树立“正义”形象,但其本人随后因隐匿收入被查处,这种“说一套做一套”的行为使其个人信誉严重受损,造成了强烈的舆论反噬。薇娅出现税务问题后,推出了直播间“蜜蜂惊喜社”,随后又孵化了“蜜蜂心愿社”等账号,即便退居幕后参与供应链管理与人才培养,也难以重建公众信任与品牌合作基础。
在经营资源流失层面,头部网红虽面临核心变现渠道关闭、商业合作终止的困境,但仍可通过幕后运作、衍生品牌布局等方式维持部分商业价值。薇娅被封禁后,其关联的谦寻控股通过孵化助播团队、布局短剧行业、自研AI直播系统等方式延续经营,但其个人始终无法重返台前。而中小网红的经营困境更为突出,税务处罚带来的大额刚性支出与资源断裂往往会直接导致经营中断。此外,中小网红普遍缺乏多元融资渠道,纳税信用等级降至D级后,无法通过信用贷款缓解资金压力,多数中小网红在税务处罚后只能选择关闭工作室或退出行业,经营复苏的可能性低。
税务处罚对网红继续经营的困境,除了表现为直接的经济处罚与信誉贬损外,一个日益凸显且复杂的困境在于行政处罚与平台、市场响应之间存在显著迟延。这种“罚而不禁”“边罚边播”的现象,使得网红在受罚后陷入一种经营状态不确定、风险难以预期的灰色地带,从而加剧了其继续经营的复杂性与艰难性。这种迟延效应,将网红置于一种独特的经营困境之中。
首先,体现在资金流的断裂。迟延期间,网红往往基于侥幸心理持续扩张经营规模,将本应缴纳的税款投入直播设备升级、供应链备货、流量推广等环节,形成违法所得再投资的局面。而处罚曝光后的大额刚性支出直接挤占核心运营资金。同时,处罚已公之于众,个人声誉和商业信誉遭受重创,品牌合作趋于谨慎乃至终止。
其次,处罚迟延性还加剧了合规整改的困境。迟延期间形成的违法经营习惯,如私户收款、无票交易、收入拆分等,已深度嵌入运营流程。头部网红虽有资金实力进行整改,但迟延处罚导致的形象崩塌难以修复,薇娅2021年被罚13.41亿元后,即便通过公益累计捐赠3200万元、丈夫董海锋运作“蜜蜂惊喜社”等衍生账号维持商业布局,其个人至今无法重返台前;中小网红则因整改成本过高、专业人才匮乏,往往陷入整改无门的困境,最终选择退出行业。
因此,网红陷入的不是立即的终结,而是一种前途未卜、如履薄冰的悬浮态,既无法重建公众信任开展新业务,又难以安心运营现有流量,所有商业规划都因不确定性而难以开展。“处罚迟延”现象的存在,不仅削弱了法律的即时震慑力,也使受罚网红陷入一种进退维谷的被动局面,对其可持续经营构成了挑战。

三、“违法即禁播”的必要性与法律依据在哪里?
普遍观点认为,网红税务违法后,只要接受处罚、缴清税款和罚款,便可以继续照常开播,主要的负面后果是声誉受损导致的社会性死亡。然而,近年的监管实践表明,这一认知已不符合现实。多个案例证实,税务处罚往往伴随着直播平台对其账号的直接限制。如拥有超2000万粉丝的车评人陈震,在2025年12月因偷税被追缴罚款247.48万元的同时,其微博、抖音等多平台账号已显示“被禁言”。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与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对违法违规主播的处理已形成明确的阶梯式框架,该规范要求平台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并将其纳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且不允许其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这一规定为对违法失德主播实施“行业禁止”提供了直接的规范依据。然而在实践中,行政处罚与平台处置之间仍存在衔接缝隙,导致“边罚边播”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2025年9月,一名粉丝量达5000万的主播因其控股企业涉嫌逃税被查处,但在处罚决定公布后的数月内,其账号仍可正常直播。类似的案例表明,目前税务部门的处罚决定并未自动触发平台的账号封禁机制。平台方出于流量与经济利益考量,可能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动力不足。
处罚与禁播同步的实践背后有深层的法律与监管逻辑支撑。首先,依法纳税是公民法定义务,网红主播作为高收入、高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其偷逃税行为不仅直接侵害国家税收利益,更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若仅以罚款了事,无异于变相承认违法成本可被衡量和购买,将严重削弱法律的威慑力。
其次,《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建立主播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将税务违法等严重失信行为直接与账号权限挂钩,这是平台履行主体管理责任的体现。为推动直播电商的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今年6月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提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黑名单制度目前已经是直播电商平台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做法。
最后,部分网红在受罚后态度嚣张,例如千万粉丝网红“小影夫妇”扬言偷税对其没有任何影响,社会影响恶劣。对此类行为必须形成“违法必凉凉”的震慑,以防止“罚而不改”。直播行业要健康发展,必须从“流量至上”转向“合规竞跑”,禁播措施正是纠正畸形生态的必要工具。为根治此弊,政策层面也积极推动建立跨平台的失信联合约束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引导平台企业建立平台间失信联合约束制度,旨在实现一处拉黑、全网封禁的效果,防止失信主体通过更换平台来洗白复出。未来的监管方向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平台管理之间的有效衔接,使税务违法案件的公示信息能直接触发平台的联动处置,如暂停商业合作、限制流量乃至封禁账号。
基于以上分析,对发生偷逃税等严重税务违法行为的网络主播,实行“一次违法即禁播”的原则是正当且必要的。从事网红直播活动,必须接受与其影响力相匹配的、更严格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约束。当主播的行为触碰法律红线,其过错已非一般性的商业违规,而是对国家税收秩序、市场公平竞争和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等重大法益的侵害。此时,仅处以财产罚不足以抵消其社会危害性和防止再犯可能性。附加禁播措施,方能实现法律制裁的惩戒、威慑与预防功能,符合行政处罚的根本目的。直播资格并非一项绝对权利,而是一种基于法律和平台规则赋予的、附有公共责任的行为许可。当主播滥用其影响力实施违法活动时,已违背了这一许可的初衷。相较于经济处罚,禁播措施能更精准地触及违法者的核心利益——流量与曝光渠道,从而产生最直接的惩戒与预防效果。它向社会传递出清晰无误的信号: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作为公众人物,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重于流量利益。
四、如何系统构建税务合规体系?
(一)税务合规前置
在税收治理不断强化的背景下,网红个人的合规责任日益凸显,税收治理的最终落脚点在于网红个人。面对日益精准的税收大数据监管,任何合规漏洞都可能引发严重的法律、经济与声誉风险后果,甚至直接终结职业生涯。因此,将税务合规内化为经营战略的重要环节,并借助律师等专业力量构建系统性防线,已成为行业的必然选择。
首先,网红主播及其运营主体需加强对会计准则、税务法规等规则的学习和理解,增强合规意识,积极履行纳税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财务会计工作合法合规。
其次,在资金运营与投资决策层面,网红主播应建立以风险可控为核心的资源配置机制,摒弃盲目扩张与非理性多元化经营模式。具体而言,协助结合自身流量规模、变现能力及行业生命周期,制定差异化的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运营资金、储备资金与投资资金的合理配比,优先保障直播内容创作、合规成本投入等核心业务的资金需求。
再次,为确保网红主播个人工作室及其所属MCN机构的财务合规与运营稳健,必须系统构建并持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覆盖业务全流程的财务制度框架,对预算编制与执行、成本核算与控制、收入确认与计量等关键环节作出明确、可操作的规范。
最后,要健全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机制,以确保网红经济业态的财务合规性与运营可持续性,建立常态化的内部审计流程,明确审计范围、频率与核心指标,重点聚焦税务合规相关的财务数据真实性、纳税申报准确性等内容。
(二)面对税务稽查时的应对措施
在税收大数据监管与平台涉税信息强制报送的双重约束下,网红一旦面临税务稽查,需遵循“合规应对、精准抗辩、长效整改”的核心逻辑,分阶段实施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以最大限度降低法律与经济风险。
稽查启动阶段的核心任务是紧急响应与合规核查,为后续应对奠定基础。网红及所属MCN机构应第一时间组建由专业税务律师、会计师构成的应对团队,避免因自行应对导致的程序瑕疵或信息泄露。团队需全面梳理平台报送的收入数据、银行流水、合同协议等核心资料,重点核查直播佣金、打赏收入、广告代言费等多元收入的核算凭证,区分正常经营收入与“刷单”等虚假交易,建立清晰的资料分类台账。
稽查实施阶段的关键在于规范配合与精准抗辩,平衡配合义务与权利保护。根据税务机关的调查要求,团队应有序提交核查资料,避免盲目提供无关信息扩大稽查范围。
稽查处置阶段需精准把握权利救济节点,合理应对税务处理决定。若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应对团队应立即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文书审核,重点核查违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晰、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
更多税务合规举措,详见团队文章《形式税筹 后患无穷——试论明星及主播税务监管风险及合规举措》。
五、结语:合规不是成本,而是职业生涯的“保险”
网红经济已进入强监管时代,税务合规不再是“可选项”,而是职业生命的“必修课”。侥幸心理带来的不仅是巨额罚款,更是人格破产与事业终结。因此,守住税,才能守住人设、守住事业、守住未来。
本文撰写马怡涵亦有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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