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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成功代理一起虚拟股纠纷案,为客户化解重大风险

 2025-07-02433
[摘要]近日,锦天城律师成功代理了一起因虚拟股引发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为客户避免了潜在的经济损失与制度风险,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

近日,锦天城律师成功代理了一起因虚拟股引发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为客户避免了潜在的经济损失与制度风险,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


深圳某行业领先企业科技公司,为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多年前便推行了内部虚拟股制度。该制度允许符合特定条件的员工通过支付一定对价获得虚拟股,并按相应比例参与公司利润分配,但员工一旦离职,则激励股权需归还公司。这种创新的激励机制在激发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某高管依据内部制度获得了相当比例的虚拟股,在该高管离职后提出其获得股权应属于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并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向其支付高额的退股款及过往年度的股权分红,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本案的难点主要集中在虚拟股与正式股权的性质界定上。我所律师团队在接到案件后,迅速组建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剖析案件细节,梳理双方的合作协议、公司内部制度文件以及过往的股权变更记录等大量材料,并从多维度展开了严谨的论证。一方面,对公司历年的虚拟股授予、分配、退出等操作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一套完整详实的证据链,证明了虚拟股的特殊性质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另一方面,律师团队对原告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了细致解读,对协议虚拟股的权利义务范围以及离职时股份的处理方式进行论证。此外,律师团队还积极搜集其他证据,还原虚拟股激励的真实运行状况,进一步夯实委托人的证据。


律师团队以清晰的逻辑、详实的证据和有力的论据,逐一击破原告的立论,法院最终采纳了我方律师的全部意见,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经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依法驳回原告的上诉,维持原判。


此次案件的胜诉,巩固了公司虚拟股制度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使得公司能够继续通过这一激励机制凝聚员工力量,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通过这个案例确保了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为公司将来根据上市需要进行虚拟股的清理与规范扫除了障碍。


虚拟股作为一种创新型的激励机制,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完善,已经成为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近年来在许多企业中得到广泛应用。但其法律性质和权益范围在实践中常引发争议。本案判决为司法实践中同类虚拟股纠纷的处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范例。本案中,法院对虚拟股与正式股权的界限进行了清晰的界定,明确了虚拟股作为一种内部激励措施的法律属性。同时,本案也强调了合同约定和公司内部制度在股权纠纷中的重要性。


本案由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李立坤,合伙人孙民方律师,律师王珏、李泳欣等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通过律师团队的精准判断、精心策划与全力投入,我们在股权纠纷这一难题上再次为客户化解重大风险,赢得了市场与客户的双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