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合规与纠纷疑难案例研讨交流会暨第三十三期争议解决实务沙龙圆满举行
2026-09-03982026年8月28日,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与纠纷专业委员会和锦天城诉讼与仲裁专业委员会、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在上海中心联合举办了“证券合规与纠纷疑难案例研讨交流会暨第三十三期争议解决实务沙龙”。本期沙龙聚焦证券领域合规与纠纷前沿实务难点,围绕证券虚假陈述、量化交易证券合规两大典型疑难主题开展深度研讨。

本次活动吸引线上线下百余位律师同仁参会,共同探讨证券法律业务办案实操路径,现场研讨氛围浓厚热烈。现场参会人员包括上海律协证券合规与纠纷专业委员会主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黄江东律师,上海律协证券合规与纠纷专委会副主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李阿敏律师,上海律协证券合规与纠纷专委会副主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宏伟律师,锦天城高级合伙人、诉仲委总召集人岳巍律师,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刑专委总召集人李啟珍律师,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刑专委召集人安宁律师,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刑专委召集人曾峥律师,锦天城高级合伙人、资本委召集人李攀峰律师,锦天城高级合伙人、诉仲委副秘书长张国明律师以及锦天城合伙人、诉仲委副秘书长黄华标律师等。

本次沙龙由上海律协证券合规与纠纷专委会委员、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王文君律师,锦天城合伙人、诉仲委副秘书长黄华标律师共同担任主持人。

锦天城执行主任沈国权律师作开场致辞。沈律师代表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向莅临现场的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与纠纷专业委员会的各位嘉宾及业界同仁表示热烈欢迎与诚挚谢意。本次沙龙围绕证券虚假陈述责任认定、量化交易合规边界等前沿实务议题展开,将通过高参考价值的典型案例研讨,助力凝聚行业共识、完善执业规范。沈律师强调,律所作为资本市场证券业务的重要参与者,应当将合规意识贯穿证券法律服务全流程。最后,沈律师预祝本次沙龙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孙丽娟律师带来《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争议焦点和裁判思路研讨》案例分享。孙律师依托完整案件程序沿革梳理案件全景与各方诉辩主张,提炼本案核心争议:非公开发行与二级市场交易因果关系、被欺诈发行吸收的信息披露违法主体责任。同时,深度解析了系统与非系统风险区分、机构投资者索赔资格、中介机构责任认定及董监高差异化归责等实务难点。

分享结束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肖宇,上海律协证券合规与纠纷专委会委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璐律师,上海律协证券合规与纠纷专委会委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张会会律师,上海律协证券合规与纠纷专委会委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刘子凡律师担任点评嘉宾,分别从多维度开展专业深度评析。各位点评嘉宾围绕案件定性与定量问题展开研讨,梳理责任比例认定的各项考量要素,聚焦交易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与中介机构责任边界的厘清,深入剖析定增交易场景下因果关系的裁判逻辑,并就非系统性风险扣除相关实务问题展开重点探讨。

锦天城合伙人俞嗣耀律师以《数智时代的证券合规透视——以量化交易为视角》为题作主题分享。分享系统梳理了量化交易、程序化交易与高频交易的概念边界。结合近年来证监会执法数据及“速度平权”等监管信号,指出量化交易的证券合规已成为监管核心靶点。分享以伊世顿案为切入点,系统剖析程序化交易给金融监管与证券合规带来的五项新挑战与五个核心争议——幌骗交易的主观目的认定、多因一果的因果关系归责、违法所得的计算路径、电子证据的取证与质证、行政认定与刑事追诉的衔接缝隙,并提出贯穿全程的实务理念:“证券合规需全链条应对,在前端就要把行政案件当刑事案件做,并真正做到实质化辩护。”分享认为,数智时代的证券合规建设,既需要监管技术的持续升级,也需要法律规则的精细化回应,是留给我们这代法律人的长久课题。

锦天城兼职律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副教授苏敏华,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刑专委召集人安宁律师,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刑专委召集人曾峥律师,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刑专委总召集人李啟珍律师,上海律协证券合规与纠纷专委会副主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宏伟律师担任点评嘉宾,开展专业深度剖析。各位嘉宾围绕量化交易监管规则、合规边界与刑事认定开展研讨,一方面重点剖析了幌骗交易实务,聚焦AI算法下因果关系、罪过认定难点。另一方面梳理了行业监管脉络,提出案件办理需兼顾新技术与传统辩护思路。同时,指出量化交易冲击传统证券合规范式,并进一步分析了操纵证券市场案件行刑衔接现实困境。
锦天城兼职律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副教授苏敏华提出:我国股市散户主导、T+1的制度土壤,决定了监管必须走出自己的路,程序化交易报告、高频认定标准、差异化收费,这些工具不是为了事后追责,而是事前引导合规。从规制量化而言,行政责任仍是主战场。但当行政手段不足时,刑法作为最后手段也可以介入。从伊世顿案适用兜底条款,到《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幌骗明文化,刑事底线日益清晰,核心在于“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并撤销申报”主观方面的认定。技术中立不是免责金牌,一旦算法用于钻制度空子、变相T+0、幌骗交易,中立性即被突破。量化的刑事合规不仅要关注操纵证券市场罪,还要关注非法经营等罪名。算法在变,底线不能破,无论如何,合规都是量化机构生存的必修课。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召集人安宁律师认为:量化交易技术为我国的证券监管机构认可,但必须在法定的框架内使用。滥用量化交易技术实施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危害性本质在于,破坏了证券交易市场的公平秩序,对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造成了不正常的影响。他结合办理的操纵证券市场案件指出,认定“不以成交为目的”的谎骗交易,不能仅凭挂单、撤单认定,还应结合量化交易程序模型的参数设置、AI背景下量化交易模型自我学习能力对交易策略的影响、市场交易环境的变化等方面综合判断。安律师还指出,应从因果关系入手区分滥用量化交易程序引发的交易量以及市场客观情况引发的交易量,以准确判断行为人的责任。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召集人曾峥律师指出:以证券法与刑法的双重视角透视量化交易监管:从涨停板敢死队、光大乌龙指到伊世顿案,回顾操纵认定从兜底条款到类型化、从行为惩罚到基础设施重塑的演进。同时从辩护角度强调技术鉴定的新型辩护与传统手段结合——在亲办操纵违法所得案中,主张以操纵故意形成时点价格及操纵前交易日均价替代原始成本价作为计算基准,剥离市场自然涨幅,取得良好辩护效果,并前瞻AI Agents自主交易的追责难题。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总召集人李啟珍律师认为:量化交易是观察数智时代证券合规问题的典型切面。量化交易所带来的,不仅是技术层面的新课题,更是证券合规整体范式的结构性升级。这种升级体现在三大支柱的转型上:透明性的核心关切从“披露什么”延伸至“算法如何运行”;公平性的评价标准从“结果公平”拓展至“起点平等”“机会平等”;稳定性的监管视角从“单个行为是否合规”上升至“系统是否具备韧性”。基于此,李律师强调,数智时代的证券合规应当处理好四组关系——形式合规与实质合规、个体合规与系统合规、静态合规与动态合规、行政合规与刑事合规。其核心目标在于解决两大关键问题:算法可解释与系统有韧性,从而切实守护证券市场赖以存续的核心法益——公平的交易秩序、真实的价格信号、稳定的市场预期。

上海律协证券合规与纠纷专业委员会主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黄江东律师作总结致辞。黄律师首先剖析证券虚假陈述典型案例,指出司法从严惩向均衡归责转变。随后,围绕量化交易监管展开探讨,认为技术优势本身合法,但技术操纵缺少明确认定标准,操纵市场行政处罚缺乏量化指引。此外,黄律师还提出内幕交易民事赔偿存在因果关系、原告范围、赔偿标准三大现实难题,并强调司法应在保护投资者与维护市场活力间寻求平衡。

至此,“证券合规与纠纷疑难案例研讨交流会暨第三十三期争议解决实务沙龙” 圆满落幕。本次沙龙活动过程中,来自不同机构、不同专业背景的嘉宾畅所欲言、深入交锋,于观点碰撞中实现多维度专业经验的交融互鉴,将分散的实务积累凝练为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路径指引。这不仅为律师同仁办理资本市场法律业务提供了兼具法理深度与实践价值的专业参考,更为推动证券领域争议解决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注入了新的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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