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合并做大”走向规模化
作者:民主与法制周刊 张志然 2019-03-0650359锦天城,听起来并不像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名字,反倒像一本虚构小说中发生浪漫故事的美丽地方。
然而,真的有这样一家律所叫这么美好的名字,总部位于上海。
并且,它是迄今为止上海市最大规模的国内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连续十几年在上海市律师事务所规模和业务创收的两项指标排名均位居第一。
由创所之初的50余名执业律师,发展到如今2400余名执业律师,其中500余名合伙人;已在中国境内二十个城市及香港、英国伦敦开设22家分所;与香港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联营,与英国鸿鹄律师事务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这样一个大型律师事务所,是如何产生并在二十年间发展壮大的?发展模式有没有它的优越性?又有怎样的经验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呢?
从远见到理念
1998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紧锣密鼓,我国成为世贸组织的一员已经是时间问题。同其他行业一样,当时国内的律师行业也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如何应对加入WTO之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
从当时世界各国律所发展历史来看,资历较老的律所已建所二百余年。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已拥有顶尖的专业人才、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出众的业务领域。就规模而言,世界排名前五十的律所,律师平均人数超800人,前十位平均人数超过1300人。
而我国当时国内共有9000多家律所,却仅有律师九万余名,平均每家律所十人左右。这如何能和经验丰富、实力强大又对国内法律市场虎视眈眈的国际大所相抗衡呢?这就要求当时国内律所的经营者们,敢于打破“小富即安”的现状,通过“强强联合”走向做大做强之路。
锦天城目前的掌门人、所主任顾功耘告诉记者,20年前的此时,锦联、天和、长城三家律师事务所正是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走上了律所合并发展的道路。当时,由全体律师大会讨论决定,三家律所各取一字,“锦天城”这样一个满载诗意的名字就这样产生了。而“锦天城”又恰好同上海方言“今天成”同音。英文名则确定为“Allbright”,取“前程似锦”之意。
三家律所的合并,意味着运营者要放弃各自律所主任的身份、放弃原有的办公场所,又重新投入资金成立新所。新所的品牌是否能得到客户认可,能否保持业务和创收,无人能够保证。可以说,当时完全是基于要将律所做大做强的共同理念而走到了一起。也正是这一有志之士的共同选择,才有了如今的锦天城。
说到共同的理念,事务所合伙人的理念一致,正是合伙制事务所,特别是规模较大的事务所发展的基础。数量众多的合伙人,专业不同、经历不同、文化背景不同。要在锦天城这个共同的平台上,心向一起靠、劲往一处使,关键也在于共同的价值理念。这也是锦天城不仅“主体上合并”,更实现“精神上合并”,从而不断发展壮大的重中之重。
经过20年来的总结和发展,锦天城形成了立足于本所发展实际、具有独特价值和精神内涵的所训——“包容,自律,合作,进取。”可以说,这短短八个字,既是锦天城人共同认可的价值取向,也是锦天城坚持发展战略、做大做强的精神支撑。
那么这八个字,在锦天城人眼中,又有着怎样的解读?“包容”,是指锦天城的和谐发展需要每一位成员兼收并蓄、兼容并包,以宽广的胸怀和开放的态度建言献策。“自律”,是要求律所成员在工作中,重视自我反思、自我审视,构筑律所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合作”,是需要所内律师突破团队之限,团结协作,相互取长补短,发挥优势,为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提升律所凝聚力,打造锦天城专业化品牌。“进取”,则是要求每一位律师都做到严谨务实,锐意开拓,将专业素养的增强和实务水平的提升,作为自己不断努力拼搏的第一要务,共同推动锦天城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从建所之初直至今日,20年来,律所将先进的民主理念贯穿于律所运营和管理的方方面面。现如今,“民主治所”集中体现于决策前广泛征求合伙人意见,议案由合伙人会议充分讨论后表决通过,决策程序透明;在执行阶段,所有合伙人会议和管委层的决议,均由专业的行政管理团队负责执行,高效有序,合伙人则在具体工作执行过程中加以监督,从而在决策由制定到执行的全过程都使得每一位合伙人切实感受到自己是事务所的主人。
从制度到运营
如果说,“民主治所”作为一项根本制度体现了锦天城的理念,那么具体的管理运营模式,就成为理念是否能够落实的关键。
锦天城从建所之初,就具有其固有的特殊性。成立初期,二十多位合伙人来源于三家律所,无论从哪一家推选主任大家都难免会有想法。此后,律所规模又不断扩大,律师数量不断增加,由此产生的所内管理运营事务愈发繁重。
因此,在律所具体管理运营方面,20年来,锦天城先后经历了三种模式。
开始时,采用“轮值主席制”。轮值主席由全体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负责召开合伙人会议、接待来访、处理所内日常事务等等。除轮值主席外,还成立了业务、财务、行政人事、规则和公平协调五个委员会开展工作。
这一制度在运行2至3年后,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轮值主席属兼职,在开展业务的同时进行管理,时间、精力上都存在矛盾;二是重大问题须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由于对“重大问题”未作界定,实际上事无巨细,都得在合伙人会议上讨论,决策效率低下。
由此,事务所管理模式进入第二阶段的探索。即成立管理委员会和监事会,将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运用于事务所日常管理。这一制度,由全体合伙人无记名投票产生管委会、监事会成员,管委会成员分头承担原来五个委员会工作,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
第三阶段,则是基于各地分所的成立,为确保总所与分所、分所与分所之间能够及时交流沟通、业务合作、优势互补,2007年增设了管理总部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目前,锦天城以合伙人会议作为事务所最高权力机关,联席会议及执行委员会是合伙人会议闭会期间议事、决策的常设机构,监事会是事务所监督机构,管理运营部是本所日常行政管理事务的执行机构。管理运营部在执行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合伙人会议负责并向合伙人会议和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这就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管理运营制度。
在此基础上,律所外聘主任作为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事务所,对内则是合伙人中平等的一员。锦天城的第一任主任是史焕章律师。他本人并不是创始时三家律所中任何一家的律师。当时三家律所要合并,无论哪个律所的人当主任大家都会有想法,所以最后决定请刚从华东政法学院(现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退休的史焕章院长出山,由他担任主任。所以,锦天城从一开始就设定了一套制度,从所外的法律界里选一位有一定名望的专业人士来担当律所主任,即主任人选从不在本所的执业律师当中产生。2010年以前,主任是史焕章;2010年5月,卸掉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职位的吴明德正式接任。这种体制,在过去曾被人称作“女王制”,因为律所主任基本上不对具体事务处理,这样出了问题负责协调时能够保持公正,这一机制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保证公正和民主。律所主任虽然有从业资格,但在担任主任职务时,甚至不从事律师工作。
这一与众不同的独特的治理体制,在事务所运营和发展过程中曾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随着律所规模的持续扩大,锦天城人逐步发现,这种模式虽然能够保证充分的民主,也保证了公平,却也造成了一些问题和矛盾。所以,现在的主任尽管仍然不从事律师业务,但需要在发展方向与规划、制度设计、文化建设、业务开拓以及重大问题协调方面,发挥引领与指导作用,并不能够完全“放手”。
锦天城的“团队制”在事务所业务发展和管理上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锦天城的每个团队都有自己擅长的业务领域,团队成员深耕业务领域,不断拓展专业市场;对内而言,每个团队也是事务所的二级管理单位,团队负责人对团队内部的业务发展规划、人才培养、风险控制、客户关系维护等具体事务进行自我管理。“团队制”是锦天城在法律服务市场上保持活力的源泉。这种模式,为优秀合伙人提供了充分的自主性,便于其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础上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也提高了团队执业能力和创收水平,吸引了大量优秀律师加入锦天城,实现了律所的迅速发展。同时,“团队制”也有利于事务所的平稳运营,有利于律所在快速发展期管理运营成本的控制。
在这一基础上,事务所充分发挥“锦天城”的品牌优势,在坚持“合作”理念的前提下,得以实现资源共享,便于所内各个团队律师之间形成伙伴关系。以这条纽带将各自的智力资源、品质、文化和技能相互传递,各方通过协调利益平衡关系,互相启发,互相帮助,最终达成共赢。这也促进了律所品牌建设和专业化水准的提升。另外,所内还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合伙人进退机制、合伙人升降机制、合伙人分级制度以及与合伙人制度相匹配的产权清晰原则。
锦天城能不断吸引新的合伙人加盟,完善的合伙人制度是十分重要的原因。如今二十年过去,锦天城无论从事务所规模、业务领域、创收数量,抑或是业务体量、专业化程度,与创所之初相比,都不可同日而语。
从文化到未来
如果仅仅是理念、制度和运营,那么锦天城可能会是一家业务上比较优秀的大型律所,但未必能够拥有怎样特殊的情怀。
然而,锦天城人并未止步于此。
在发展过程中,锦天城也始终注重律所对内对外文化建设。在全所构筑和谐、团结工作氛围的同时,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实现社会价值。所内成立了“锦丽荟”即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女律师联谊会,促进律所员工之间的交流沟通。针对员工不同的文体爱好,还成立了“锦天城高尔夫球会”“锦天城书画社”等,定期举办“锦天城足球锦标赛”“锦天城事务所羽毛球邀请赛”等体育比赛,还积极组织所内律师参加“上海企业篮球邀请赛”“上海律协羽毛球邀请赛”“上海国际马拉松赛”等外部赛事。同时,律所每月举办集体生日活动,不定期开展摄影、书法等兴趣讲座,丰富律所员工文娱生活。
锦天城还无偿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律所多次接受电视台、报刊及网络采访,就社会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阐述专业意见。除此之外,律所在社区举办大型法律业务咨询活动,设立“上海市军民融合发展研究会法律服务研究中心”,为部队官兵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完成司法局交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还举办了各项助学、助残、抗灾、扶贫等活动。
2019年,是中国律师制度恢复四十周年,也是锦天城建所二十周年的日子。这期间适逢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形成,国家经济实力、人民群众法治思想都产生了飞跃。
正是在这一基础上,中国的律师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1999年,“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我国法治建设揭开新篇章,律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行一系列司法改革。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律师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锦天城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了自身的发展壮大。
顾功耘告诉记者,目前,尽管锦天城尚存在诸如“如何实现专业领域优势互补”等问题,但显然拥有着更加光辉的未来。相信目前仅仅是锦天城发展壮大的开始,而今后锦天城还将继续努力探索,在探索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找答案。
锦天城,芳华二十载,筑梦再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