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擅长业务领域:诉讼与仲裁、公司与并购、银行与金融等。
吴强律师原系陕西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兼职仲裁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四》起草小组西北片区负责人。曾先后多次在《人民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商事指导》《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理论刊物发表专业文章和典型案例,特别是在公司纠纷、合同纠纷方面具有较为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业务能力。
教育背景
- 2004-07-30至2007-09-30 西北政法大学 法律 硕士
工作经历
- 2017-11-01至今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合伙人/律师
社会职务
- 陕西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 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兼职仲裁员
- 点睛网客座讲师
- 西安工程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荣誉称号
- 《宋文军诉西安市大华餐饮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2019年3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确认为指导案例96号
- 《买卖合同纠纷司法文书大数据类案同判专题研究报告》2017年3月,荣获最高人民法院二等奖
- 《信托终止后信托受益权仍可依法转让》2015年1月29日,载《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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