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远龙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知识产权、公司与并购、诉讼与争议解决。
同时,程律师还深入研究农业和种业行业的法律前沿和疑难复杂问题,办理的案件多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等评选为典型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最高法裁判要旨等。
相关代表案例:
1.代理的安徽皖垦种业股份公司诉安徽省某代种业有限公司、宿州市某种子有限公司侵害“济麦22”植物新品种权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2011年50件典型案例,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评选为当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2.代理的江苏金土地种业公司诉安徽某湖种子公司侵害“扬麦13”植物新品种权案,被“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办公室”列为2012年督办案件
3.代理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镇糯19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系列案件,被合肥市中级法院评选为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4.代理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许昌市大推广种业有限公司侵害“郑麦9023”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入选农业农村部评《2019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5.代理的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张绍满等侵害“宁麦13”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入选农业农村部评《2019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6.代理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舒城万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宁麦13”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同时入选农业农村部《2020年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9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7.代理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寿县向东汽车电器修理部侵害“郑麦9023”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入选农业农村部《2020年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8.代理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诉某市农业农村局撤销农业行政处罚纠纷案,该案涉及“一个行政区域包含两种及以上农业生态区特点的情况下,怎样确定品种审定区域?”以及“超出审定区域推广、销售品种怎样确定推广销售地?”等焦点争议,均是农业行政执法领域较典型且争议较多的问题,该案对农业行政执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9.深圳市金谷美香实业有限公司与合肥皖丰种子有限责任公司、霍邱县保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害“黄华占”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2022年4月,入选《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第二批)》,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3-13-2-161-004】
10. 代理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舒城县南港镇某农技服务部、程从云、张某侵害“镇糯19”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胜诉。(入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版权局共同联合发布《2021年全省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入选合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2021年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11、代理安徽国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应诉安徽袁粮水稻产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二审全面胜诉,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3)第64条),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4-13-2-161-003】
12、代理山东诚丰种业科技公司诉河南省豫煌种业公司、舞钢市德农农业科技公司、永城市西城区士华农贸销售部侵害大豆品种“菏豆33”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依法取得侵权确认判决,并使客户获得100万元经济赔偿。(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四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4-13-2-161-010】
13、代理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植物新品种权及植物新品种权许可合同纠纷两案,最终在农业农村部、种子协会、安徽省高院多方协调下达成和解,帮助为客户顺利实现诉讼目标。(本案被业界称为“中国种业知识产权第一大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四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入选农业农村部《2024年度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14、代理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利辛某大种业公司、胡某国侵害“淮麦44”植物新品种权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4)第94条)
已发表的著作与文章:
1.撰写的《浅议央视“春晚”的版权保护》,发表于“法制与社会”期刊,被合肥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暨第五届合肥律师论坛评为“论文优秀奖”
2.撰写的《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中原告主体资格的构造》,发表于“安徽律师论坛”
3.撰写的《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的新型关键问题分析——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三起典型案件》荣获“2020年度植物新品种保护学术年会暨第十二届全国农业知识产权论坛”征文三等奖
4.撰写的《农作物种子转商的基本法律问题探析——以新麦21与扬麦15案为例》,收录于《中国种业》期刊2021年第12期
5.参与撰写《律师与学者对话: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评点(2021)》一书(第四章、第三节 植物新品种维权案,第314-323页)
教育背景
- 安徽大学 法学 本科学士学位
工作经历
- 2004-09-01至2009-12-31 安徽华皖律师事务所 专职 律师
- 2010-01-01至2016-06-20 安徽百大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律师
- 2016-06-21至今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肥分所 高级合伙人/合伙人/律师
社会职务
- 中国种子协会法律顾问团成员
- 江苏省种子协会法律顾问
- 安徽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监事
- 安徽省律师协会公益与法律援助委员会委员
- 合肥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委员会委会副主任委会
荣誉称号
- 首届合肥市优秀青年律师
- 合肥市第四届十佳律师
- 合肥市第五届优秀律师
- 安徽省知识产权专业律师
交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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