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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助力北新路桥成功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12-2485
[摘要]近日,由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办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07,简称“北新路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顺利完成。

近日,由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办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07,简称“北新路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顺利完成。北新路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80,487,47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485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宿州至固镇高速公路项目(G3京台高速公路复线)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北新路桥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等核心主业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助力公司综合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新的提升。


北新路桥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重点监管企业、兵团建工集团控股企业,2009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主营业务涵盖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和市政交通工程等施工业务,同时拓展高速公路投资运营、商业贸易等多元化业务。北新路桥作为新疆乃至全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骨干企业,承建了多项国家级、省级重点交通项目,在“交通强国”“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背景下持续稳健发展,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林可,合伙人王丹,资深律师李屹以及项目组成员凌谟清邓童潇等组成的法律团队,为北新路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提供了专业、高效、严谨的法律服务,为本次发行的顺利过会、注册及成功发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获得了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