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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助力桂林银行成功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2020-04-184151
[摘要]2020年3月,由锦天城(青岛)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蕊律师服务的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银行”)成功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32亿元,发行利率4.80%。

2020年3月,由锦天城(青岛)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蕊律师服务的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银行”)成功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32亿元,发行利率4.80%。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单商业银行永续债,也是同评级商业银行永续债最低利率和最大发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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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4日,桂林银行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中国银保监会广西监管局关于桂林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批复》。2020年3月16日,桂林银行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原为桂林市商业银行,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可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本外币金融服务。桂林银行的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肯定,在全球权威金融媒体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2018全球银行1000强”中排名第434位,在中国企联发布的“2018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排名第318位,被金融时报社、全国地方金融论坛评为中国地方金融(2016)“十佳城市商业银行”。通过本次发行永续债,将有助于银行创新资本工具,提高资本质量和资本充足率水平,增强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蕊律师、资深律师陈静律师为本项目签字律师,为桂林银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