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
订阅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首页 锦天城概况 专业领域 行业领域 专业人员 全球网络 新闻资讯 出版刊物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订阅下载 CN EN JP
首页 > 新闻资讯 > 交易案例 >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润达医疗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润达医疗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2016-06-162700
[摘要]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6月15日对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医疗或公司”,股票代码为603108)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6月15日对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医疗或公司”,股票代码为603108)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润达医疗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企业,同时也是一家立足华东、辐射全国的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商,主营业务为通过自有综合服务体系向各类医学实验室提供体外诊断产品及专业技术支持的综合服务。自设立以来,润达医疗一直致力于搭建中国体外诊断产品流通与服务平台,为国内各类型医疗机构提供高品质、全领域的体外诊断综合服务,满足国内各类型医疗机构的个性化需求,目前已成为国内体外诊断产品流通与服务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润达医疗拟以28.80元/股非公开发行3986.2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48亿元,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润达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由本所沈国权团队的合伙人律师江志君、律师魏栋梁组成的项目团队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