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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成功处理一起确认重大行政机关行政强制决定违法案件

 2018-04-264493
[摘要]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决定往往对行政相对人产生重大的利益影响。锦天城律师近期成功处理一起重大行政争议案件,代表当事人成功要求上级行政机关通过行政执法监督,确认下级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违法。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决定往往对行政相对人产生重大的利益影响。锦天城律师近期成功处理一起重大行政争议案件,代表当事人成功要求上级行政机关通过行政执法监督,确认下级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违法。


微山县天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沐公司”)和微山县旭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是山东省微山县欢城镇和留庄镇两座49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发电项目”)的建设单位,两个项目的总投资额达到人民币10亿元,电站于2015年年底开始建设,于2017年6月实现并网发电,项目投资人为上海谷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然上述两个光伏电站并网发电仅一月有余,即因微山县人民政府以环保巡查为由被勒令停止运营。更让人始料不及的是,2018年1月8日项目建设单位突然收到微山县人民政府和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作出的微政强执决字[2018]第4号、第5号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认定上述发电项目属违法建设项目,决定于当日起对两公司所建违法设施执行强制拆除。2018年1月9日,锦天城律师接到客户有关上述争议的紧急咨询。根据急事急办原则,锦天城律师于2018年1月10日与客户紧急开会商讨对策,制定方案。根据客户提供的初步资料,锦天城律师指出政府上述行为涉嫌行政违法,建议客户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与政府交涉,必要时候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锦天城律师接受客户委托后,立即调取、收集和阅看上述两个电站项目的相关材料,并实地至微山县光伏电站项目地收集资料和了解情况。随后律师针对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作出的事实基础是否存在、适用法律和程序是否恰当、是否符合合理行政原则及是否保护行政相对人信赖利益等多个方面,分别进行论证和分析,得出两电站项目系合法建设项目,不应被强制拆除的结论。2018年1月15日,锦天城律师随即整理全套资料,将上述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严重违背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和合理行政原则的律师法律意见以律师公函的形式紧急送达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微山县人民政府和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同时律师特别致函微山县人民政府的上级政府济宁市人民政府及人大、监察委等部门,要求上一级行政机关和同级法律监督机关实施行政执法监督,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在律师已着手准备可能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过程中,2018年1月26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向微山县人民政府和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送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该等机关自行纠正行政执法行为。2018年3月28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再次向上述行政机关送达济执府监字【2018】1-1号、【2018】1-2号、【2018】3-1号、【2018】3-2号《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确认上述行政机关作出微政强执决字[2018]第4号、第5号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的执法程序错误,行政执法行为违法,要求下级政府在30日内同上级政府书面报告监督执法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如拒绝执行或拒绝报告,上级政府将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分。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已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锦天城律师送达了上述行政执法监督结果。


一起地方政府作出的涉及10亿元的违法行政强制执行,因为专业律师的及时有效介入,在最短的时间内被确认违法,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利。


依法行政,是法治中国的根基,新形势下,面对政府可能的各种违法行政行为,无论是要求政府执法监督还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都不失为高效的行政争议救济手段,专业律师也大有可为。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傅莲芳律师、何周律师及律师陈凌组成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该起重大行政执法监督案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