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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新闻资讯 > 媒体报道 > 锦天城合伙人接受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采访

锦天城合伙人接受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采访

 2014-06-0421122
[摘要]2014年4月15日,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律师李宪明作为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接受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交易时间》栏目采访,就近期引发争议的网购“百元信托产品”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分析,并就P2P类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现状发表了看法。

2014年4月15日,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律师李宪明作为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接受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交易时间》栏目采访,就近期引发争议的网购“百元信托产品”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分析,并就P2P类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现状发表了看法。


近期,一家名为“信托100”的网站因声称投资者通过该网站“能够以100元/份的低门槛投资高收益的信托产品”引起部分财经媒体的热议。就“信托100”网站该项业务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李宪明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信托100”网站的运营者通过该网站所从事的网购信托产品活动缺乏法律依据,容易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信托100’名称使用了信托的名字,在内容上通过‘信托100’来认购信托产品,这给投资者一个概念就是说它是信托产品的销售机构,或是说经过授权的合作伙伴,这里有这样一个误导。”而信托100网站上述行为并未取得监管部门的批准,相关信托公司并不知情亦未进行过主动授权,其并未如实向信托公司披露购买信托产品的资金来源,因此,李律师认为,这一行为“本身就是缺乏法律依据的,或者我们可以说它是非法的信托活动”。


对于“信托100”上述行为的监管职责归属问题,李律师认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均有权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其进行监管和查处。“现在经过曝光以后,监管部门知道了这种活动,察觉到了这种现象的存在,那可能要进一步的研究,届时会采取一些相关的措施。”李律师也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并非挂上“信托”旗号或使用“信托”二字的公司即是合法的信托公司,“银监会(最近)做了一个风险提示,告诉我们广大的投资人,目前合法经营的信托机构只有68家,在银监会的监管下,其他在工商注册有信托的名字或者说其自封某某信托的名字,这些并不能证明它就是一个合法的金融机构”。


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务在金融创新受到鼓励的大背景下得到迅速发展;而与之相伴的则是人们对其中主要业态创新模式合法合规性的诸多质疑。对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现状,李律师认为,较大的市场需求以及统一明确的监管意见的缺失是造成当前此类业务发展迅猛的主要原因;他同时也认为,互联网金融中的一些业务“在某些方面确实是触及了一些红线,比如说它打着信托的旗号,这就触及了信托监管的红线”。


《交易时间》是中央电视台播出时间最长的一档大型财经直播节目,内容涵盖资本市场的各个层面,多个板块已获得投资者和管理者的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