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银行金融、外商直接投资、并购以及争议解决等,尤其擅长银行金融领域。
在银行金融领域:赵律师帮助外资银行处理大量融资业务,工作范围包括对银行客户的尽职调查、设计融资结构、起草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等。赵律师曾帮助国内外多家银行设计融资担保架构并制备担保文件。担保文件包括货物质押、货物抵押、应收账款质押/转让、保证、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设备/房地产抵押等。目前为止,赵律师帮助外资银行处理上百起大宗商品贸易融资项目。
赵律师曾于2007年帮助一家香港银行境内分行实现法人化。
赵律师在跨境银行金融领域亦有丰富经验,曾多次为某跨国银行在其跨境融资业务中提供与境内相关一揽子法律服务。
此外,赵律师在境内及跨境银团贷款和双边贷款方面(大部分代表银行)亦有建树,涉及领域包括商业地产、教育、能源、船舶及汽车等。例如,赵律师曾为某一香港银行向江苏省三家能源公司提供共计1.8亿港币的定期贷款提供法律服务;为两家香港银行作为联合安排行的银团向一家外商投资公司提供金额约12亿港币的长期贷款提供法律服务;为中国进出口银行向两家公司提供金额约20亿人民币的船舶融资提供法律服务;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作为贷款人就借款人收购一家汽车公司的定期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一家欧洲银行纽约分行(作为代理行)意图向一家大型民营企业提供金额约5千万美元的银团贷款提供法律服务;为一家新加坡银行在境内的法人银行作为牵头行及代理行等向一个政府融资平台提供6亿元流动资金银团贷款提供法律服务;为某银行向一家知名投行和一家大型基金旗下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境外子公司的FTN账户提供16亿5仟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提供法律服务;代表某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境外母行向境外一家大型基金在境内外的子公司分别提供人民币和美元贷款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在外商直接投资和并购领域:赵律师曾帮助设立几十家外商独资企业和合资企业并提供日常法律服务。赵律师曾主办数家境外公司/外资公司对境内公司的收购。
争议解决领域:赵律师曾经并正在代理金融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处理诉讼或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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