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律师主要执业于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及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金律师执业以来,长期专注于为电影电视制作、互联网网络信息、演艺人员经纪提供知识产权及合同法等服务,在与影视传媒相关的法律领域有独到的实务经验。金律师曾多家影视传媒机构的法律顾问,代理它们赢得著作权纠纷诉讼。他也曾为多位著名影视导演及表演艺术家提供有关创作、前期拍摄、后期制作及演员经纪等法律服务。
除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外,金律师也为房地产项目开发及相关的争议解决提供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 1982-07-01至1986-07-01 华东政法学院 法律专业本科
工作经历
- 1971-10-01至1977-08-01 闵行发电厂
- 1977-08-01至1982-01-01 杨树浦发电厂
- 1982-01-01至1988-10-01 供电局电路器材厂
- 1988-10-01至1994-07-01 上海第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
- 1994-07-01至2000-03-01 上海傅玄杰律师事务所 律师
- 2000-03-01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总部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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