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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外资基金管理人范围,降低外资合伙人标准——新《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的解读
2017年9月22日,深圳市金融办、市经贸信息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及前海管理局联合发布《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新深圳QFLP办法》”)。《新深圳QFLP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生效,有效期为3年。原《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原深圳QFLP办法》”)、《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操作规程》(深府金发[2013]13号,“《深圳市操作规程》”)同时废止,这标志着深圳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即合格境外投资人)试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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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仲裁在中国的最新发展——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近年来,中国境内的仲裁案件受案量持续保持增长,从2004年的37,304件激增到2016年的208,545件,年均增速约为16%;涉案金额也从2004年的515亿人民币骤涨到2016年的4695亿人民币,年均增速约为22%。
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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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新协议下内地进一步放开对香港投资者的投资限制
CEPA 即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的简称,是内地与港澳之间的一条制度性合作新路径,是内地与港澳之间经济贸易交流与合作的一座重要里程碑。
20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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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数据存储及应用的法律风险控制---网络安全法(草案)评述之一
近日,全国人大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简称《网络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并向全国征求意见。该草案公布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各方面纷纷以自己的方式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和意见。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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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投资之风险防范之的国际仲裁
“一带一路”宏观战略的推动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难得的契机。但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制度的存在巨大差异,使得中国企业走出去时必须注重防范风险、提高海外投资利益的保障能力,以便实现与投资地的社会、文化、法律机制的良性融合。为了为走出去的企业客户提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关于投资的法律信息,锦天城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100余名专业律师将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每周推出一篇文章,介绍一带一路沿线重要投资目的国的法律制度并揭示各目的国投资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及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201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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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农业用地政策的新变化与中国投资者的应对策略
据澳大利亚财政部官网报道,2015年6月29日澳大利亚财政部长霍基(Joe Hockey)与澳大利亚农业部长乔伊斯(Barnaby Joyce)共同对外宣布,澳联邦政府将加大外资收购农业用地的审查力度,使澳洲农业领域外商投资情况更加透明。 根据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查委员会(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 FIRB)于2015年6月在外商投资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澳大利亚外国投资政策》(Australia’s Foreign Investment Policy)的相关内容,澳大利亚有关农业用地投资政策内容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20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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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外国投资法悄然成型
将外国投资划分为三种类型并分而治之的监管做法,已经延续数十年,现在看来,这一做法已快要退出历史舞台 2。商务部于2015年1月19日发布了《外国投资法》(" 草案征求意见稿"),预示着自1978年对外开放以来外商来华投资监管领域将拉开彻底变革的序幕。其中,《外国投资法》将带来以下几项重大变革。
20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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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P背景下看中国金融法律改革——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为视角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已满十个年头。由于WTO允许其成员在遵守WTO规则的前提下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在WTO于1995年1月1日成立后,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定的签署数量大幅度增加,并迅速发展成为与WTO多边贸易体系相并行的国际经济规则。
201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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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应对跨国及跨境商业及投资纠纷之道
201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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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金融业者赴台投资相关规定简介
2010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