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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贵州省凯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经营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6年3月14日,贵州省凯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经营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的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
20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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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国内首单光伏电力上网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016年1月21日,深能南京电力上网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正式成立,本专项计划为国内首单光伏电力上网收益权资产支持证券项目。
201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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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武清经开供水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5年12月20日,由天津市武清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信托受托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作为托管人的“武清经开供水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武清经开供水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该专项计划基础资产较为复杂,针对这一特点,本所律师创造性地设计了“专项计划+财产权信托”的交易结构处理基础资产,该交易结构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各方主体的高度认可。
201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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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德邦-九洲新世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5年12月29日,由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支行作为监管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作为托管银行、常州九洲新世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服务机构的“德邦-九洲新世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在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价系统”)成功设立,产品规模4.3亿元,分为优先A级五档、优先B级一档和次级一档。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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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5年12月28日,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和承销商的“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发行。本专项计划由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腾冲苏电龙川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共同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计划管理人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为该专项计划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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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招商财富-中信富通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一号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5年12月15日,招商财富-中信富通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一号(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备案手续已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毕,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市无异议函函,将于近期上市交易。本专项计划由中信富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具体托管职责由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履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该计划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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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医学之星一期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015年12月4日,医学之星一期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在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有限公司开始发行医学之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并于2015年12月7日结束发行。2015年12月8日,计划管理人发布公告宣布本专项计划成功设立。本专项计划由医学之星(上海)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和资产服务机构,通过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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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经营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5年11月10日,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经营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的《关于对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经营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5】2114号),并于2015年12月8日正式成立。本专项计划由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呼市公交”)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该专项计划的托管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该专项计划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0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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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远东五期资产支持计划(ABS)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5年11月13日,远东五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的《关于对远东五期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5】2158号),并于2015年11月27日成立。本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由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及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宏信(天津)”)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牵头代理销售机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该计划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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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醴陵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015年11月10日,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醴陵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该专项计划”)挂牌转让无异议函。该专项计划的管理人及推广代理机构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托管人为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2015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