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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律师已经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余年,有注册会计师从业背景,其主要执业领域为争议解决及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

在争议解决领域,傅律师的不少案件为业内的经典案例。如在2015年,傅律师代理88位投资人,提起全国首例私募基金有限合伙人派生诉讼,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7)民终756号判决,全面支持有限合伙人的诉讼请求,是私募基金投资的经典案例。2019年,傅律师代理聚丰公司,在西藏高院提起要求某被投企业实控人回购的诉讼,虽然实控人未在回购协议上签字,但律师仔细梳理证据材料,通过综合说理使法官信服回购投资是实控人的真实意思,西藏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均支持了聚丰公司的诉讼请求。2020年,傅律师代理某合伙型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人对其作出除名决议后,提起除名决议无效的诉讼。一审法院以委托人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判决除名决议有效,二审法院以委托人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为由,维持一审判决。傅律师代表委托人向高院提起再审, 2023年,再审法院认为委托人再审理由成立,遂撤销原一审和二审判决,作出除名决议无效的最终判决。在当前争议解决领域,二审改判率持续走低,再审程序的启动和改判更是难上加难。傅律师在该案中,准确把握代理方向并以锲而不舍的精神为客户赢得再审胜诉,这对于从事争议解决的律师有着非常强的鼓舞作用。

2018年,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成立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委员会,傅律师被选举为该委员会的召集人。随后傅律师也在企业破产重整业务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2019年,傅律师与同事一起担任上海华信等70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案件的联合管理人,期间管理人律师在破产程序中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请求”,请求承认境内破产程序。该案系中国内地破产程序首次在中国香港地区获得认可并由香港法院给予内地管理人协助的案件。此外,傅律师还担任了资产规模从几十亿至几百亿的多个地产项目的破产管理人负责人、为重庆某集团百亿规模的债务重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深度参与了数家上市公司的破产预重整和重整,为广西某政府平台、山东某恒大项目的债务化解提供专项服务。

除了律师本职以外,傅律师一直坚持公益活动,2012年个人捐资与几位妈妈一起创办“上海阅读越精彩青少年读书中心”,2017年积极向华东政法大学已故教授傅鼎生老师的“教育奖励基金”捐款,傅律师也积极参与其他公益捐赠和公益活动。

傅律师在工作中一直秉持专业、敬业、高效和廉洁的精神,带领团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广受客户好评。

办公地点:上海
联系电话:8621-2051 1000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教育背景

  • 浙江大学    英语    本科学士
  • 浙江大学    法律    本科学士
  • 华东政法大学    民商法    硕士
  • 中欧工商管理学院    国际工商管理    硕士

工作经历

  • 浙江省电力系统某电力项目    人事管理、翻译
  • 浙江天健会计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
  •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总部    高级合伙人

荣誉称号

  • 2021 LEGALBAND 风云榜:诉讼律师15强
  • 2023 ALB China 十五佳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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