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丽丽,无党派人士,为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破产与不良资产领域,是锦天城总所破产重整与清算专业委员会副召集人,天津分所破产重整与清算专业委员会召集人。
贾丽丽律师主要从事破产重整与清算、困境企业拯救及破产谋划等业务,拥有丰富的破产工作经验,已办理了多起典型案例,如天津鼎兴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担任清算组成员;天津市政建设集团协议重整案(信托财产700亿),担任纾困信托法律顾问;松江破产重整案担任共益债投资方法律顾问;云南安宁永昌系钢铁31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担任管理人团队成员;天津开发区合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担任管理人负责人,该案获得2021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天津环球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担任管理人负责人,该案系2个月结案的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创设了高效办理破产案件的方法论;中瑞森(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在府院联动下,根据破产法105条成功实现自行和解;天津金锣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房地产案),担任管理人负责人;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担任75家供应商债权人的法律顾问;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等44家合并重整案,债权人代理人(债权额40亿元);海航321家关联公司重整案,担任债权人代理人;山西**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六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担任债务人、投资人前期法律分析顾问,为企业拯救出具脱困方案;银锚铝业股份公司破产清算案,担任管理人负责人;天津儿童药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作为债务人、投资人代理人;天津隆兴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担任管理人负责人;天津津泰化工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担任清算组负责人;摩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案,担任清算组负责人;天津义发建设装饰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担任清算组负责人;天津百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贾丽丽律师执业以来,在处置不良资产领域做过多起典型案例,如主导收购银都大厦、远东百货、爱国者大厦、纪庄子等收购项目;主导北方华泰债务处置问题、及相关不良资产项目涉税问题等。
贾丽丽律师十分注重团队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培训、研讨及对外交流,撰写法律业务研究论文。贾律师团队经常在全国企业破产权威期刊及权威法律公众号上发布文章,已发布文章有《破产重整语境下债转股实际清偿额问题研究》、《企业破产中不动产权利冲突下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刍议》、《企业破产实务分析--房地权属冲突下的资产处置分配问题》、《浅析破产企业永续债的“分配顺位”问题》、《公司破产中的欠缴出资之“债”处置分析》、《债权人会议采“通信方式”表决的可行性分析》、《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程序的申请主体浅析》、《破产语境下金融债权系列法律问题之--抵押担保债权金额的确定》、《破产语境下金融债权系列法律问题之--金融债权利息问题》、《破产语境下金融债权系列法律问题之--管理人报酬问题》、《金融债权相关法律问题之--在建工程抵押问题(一)》、《金融债权相关法律问题之--在建工程抵押问题(二)》、《金融债权系列法律问题—在建工程抵押之三》、《浅析悬赏手段在破产案件中的使用》、《破产案件高效审理的方法论与实践探索》、《破产语境下我国预和解制度的探索与实践》、《呵护好寒冬中的那缕温暖--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精点析解(一)》、《呵护好寒冬中的那缕温暖--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精点析解(二)》、《探析破产语境下对公司瑕疵减资的权利救济》、《浅谈破产财产网络拍卖规则的探索与创新》、《浅谈破产案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债权的认定问题》、《破产管理人接管不能下的履职边界与履职保障》、《论破产程序中浮动抵押分配制度的探索与完善》、《对破产法第35条责任主体及追缴额度扩充的实务总结》、《执行程序中可否直接追加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为被执行人——以《九民纪要》第6条第1款为视角》、《不良资产之房地产抵押要点分析及建议》、《不良资产处置要点分析及建议》、《探析破产语境下对公司瑕疵减资的权利救济》、《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投资人可否变更? 》、《破产撤销权:可撤销期内,企业为他人债务追加保证担保的行为可否撤销》、《破产程序中担保权表决制度的反思与构建》、《房地产烂尾后,业主如何止付贷款》、《探析债转股后原债权人的追偿权问题 》
教育背景
- 2010-09至2013-06 山西财经大学 法律硕士
工作经历
- 2018-08至今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 合伙人
荣誉称号
- 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2024重点推荐:破产重整
- 荣获2023、2024年The Legal 500 2023中国大陆律所年度榜单推荐律师
- 荣获2021年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颁发的“2021年度优秀合伙人”
- 主办的天津开发区合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荣获2021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
- 主办的中瑞森(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荣获2022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
- 服务的信托项目荣获2023年金誉奖“优秀资产服务信托产品”奖
专业文章
- 浅析期后以房抵债协议在破产程序中的审查
- 浅谈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未申报债权的权利救济
- 刍议破产程序中动产抵押物特定化难题
- 破产程序中担保物权行使受限的理性追问及制度构建
- 破产涉税实务问题之--常见税收问题及其处理(二)
- 破产涉税实务问题之--常见税费优惠政策
- 房企破产问题之--管理人如何审核业主申报的“电商费”债权?
- 论数字化时代下破产财产网络拍卖路径
- 债权人视角下的破产重整实务指引
- 破产程序中担保权表决制度的反思与构建
- 用破产思维审视服务信托的债权人撤销权——以市场化重组服务信托常见应用场景为例
- 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如何审查关联企业债权
- 管理人如何行使待履行合同的选择权?—基于《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的思考
- 债转股后原债权人的追偿权问题探析
- 申请人债权不成立可否阻却破产程序
- 浅析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投资人变更问题
- 呵护好寒冬里的那缕温暖—破产企业职工债权精点析解(二)
- 破产撤销权:可撤销期内,企业为他人债务追加保证担保的行为可否撤销
- 呵护好寒冬里的那缕温暖—破产企业职工债权精点析解(二)
- 房地产烂尾后,业主如何止付贷款?
- 论管理人接管不能的边界厘定与履职保障
- 浅谈破产财产中“物”的界定与处置思路—以某案中变电设备的处置为例
- 破产企业的对外债权催收,诉讼时效中断后何时重新起算?
- 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主张抵押权,抵押权是否消灭?
- 无法清算类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应如何履职与结案?
- 浅谈破产案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债权的认定问题
- 浅谈破产财产网络拍卖规则的探索与创新
- 呵护好寒冬中的那缕温暖-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精点析解(一)
- 浅析悬赏手段在破产案件中的使用
- 金融债权相关法律问题之——在建工程抵押问题(三)
- 金融债权相关法律问题之——在建工程抵押问题(二)
- 金融债权相关法律问题之——在建工程抵押问题(一)
- 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程序的申请主体浅析
- 债权人会议采“通信方式”表决的可行性分析
- 公司破产中的欠缴出资之“债”处置分析
- 浅析破产企业永续债的“分配顺位”问题
- 破产重整语境下债转股实际清偿额问题研究
- 执行程序中可否直接追加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为被执行人—以《九民纪要》第6条第1款为视角
- 破产语境下预和解制度的探索与实践
- 对破产法第35条责任主体及追缴额度扩充的实务总结
- 破产语境下金融债权系列法律问题之——管理人报酬问题
- 破产语境下金融债权系列法律问题之——金融债权利息问题
- 破产语境下金融债权系列法律问题之—抵押担保债权金额的确定
- 企业破产实务分析--房地权属冲突下的资产处置分配问题
- 企业破产中不动产权利冲突下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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